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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顺接连打开了衣柜、壁橱、还有套间卫生间的门,都没有一个人影。刚才那个人好像蒸发了一般。很明显,那个人在宾馆服务员走后,拧开房门,就这么无声无息离开了。

他浑身酥软,一下坐到床上。看看自己的两只手,又掐了一把大腿。

说真的,要不是大腿被自己掐的剧痛,那顺真要以为刚才是在做梦了。

……

第二天中午,首辅大臣官邸,沈荣轩招待自己的老下属:现任东厂厂督、原一局局长陈秉新一起吃饭。

沈荣轩本来以为把沐虎的使者打发回去、就可以坐等北京起事的,没想到今天早上起来就接到了下边报告,事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有句俗话叫“癞蛤蟆蹦到脚面上,不咬人,恶心人”。现在沈荣轩的心里就颇有这种感觉。这件事挺恶心人的。

陈秉新一边吃菜,一边跟沈荣轩汇报这件事。

“……到现在,那个值班特工也没说清对方的体貌特征。因为是停电之后对方才出现的,当时走廊上可以说一团漆黑,没有多少光……他只能回忆起对方个头有一米七几,肯定不到一米八,但也不算矮……隐约能分辨出,那人好像穿着宾馆服务员制服……他当时以为停电了,人家来处理的,就没怎么防备。”

沈荣轩也吃着菜,问道:

“化验了吗,是乙醚吧?”

“对,没错,医用乙醚,医院做全麻用的。我们的行动处在外面‘干活’,有时也会用到。那个特工当时就觉得是乙醚,但没挣扎两下,就没知觉了。现在我们也化验了,沾到他领口上的残留物就是乙醚。……沈公,我们几个都认为这是我们内部人做的。”

沈荣轩抬起眉毛看着他:

“为什么?就因为是乙醚?”

陈秉新点头道:

“对。当然喽沈公,这只是属下们的一点粗浅分析。我们觉得,以对方的老练,完全可以不用乙醚药水,而只是用钝器击打颈部,或者直接用手掌劈砍颈部,就能让我们的人昏迷的。这样干净利索,速度快,而且我们的人还基本没有反抗的机会。用乙醚的话就麻烦多了,怀里还得装一个药水瓶子,动手前还得掏出瓶子、打开瓶盖,把乙醚药水倒在手帕上。这东西挥发得快,倒早了不行,倒晚了也不行。而且味道很大,加上那一连串动作,搞不好就会被人发现……关键的是,用乙醚手帕捂住口鼻后,要几秒到十几秒才能见效,这段时间我们的特工就有可能反抗成功的。

“所以说,沈公,这个人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不想伤人——击打颈部很简便,但是很容易致死。他宁可冒着失败的风险用乙醚,也不愿意用可能死人的手段。因此,我们认为他可能是我们内部的人,不想把事情闹大,另外对自己人也抱有感情,不忍下狠手。如果是北清的人,那他不会在乎死人不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