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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单的反面,大明军方开出了高额的奖金价码:凡是主动成建制地投降明军的清军,整支部队都享受“起义官兵”的待遇,不进战俘营,直接颁发大明“绿卡”,立刻享受大明公民同等待遇。主动率领部队投诚的指挥官也将受到50万明洋到100明洋不等的奖励:

带过来一个军的,一次性奖励50万明洋。

带过来一个师的,一次性奖励10万明洋。

带过来一个旅的,一次性奖励5万明洋。

带过来一个团的,一次性奖励1万明洋。

带过来一个营的,一次性奖励3000明洋。

带过来一个连的,一次性奖励1000明洋。

带过来一个排的,一次性奖励300明洋。

带过来一个班的,一次性奖励100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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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拯救平民令”是向小强出的一个狠招,那这个“起义奖金”,就是沈荣轩出的另一个狠招。

50万明洋什么概念?1盎司黄金等于50明洋,这50万明洋就相当于311公斤黄金的购买力。311公斤黄金能买到什么,这50万明洋就能买到什么。

即使对于清军中权贵阶层——军长级别的人来说,50万明洋也绝对是有足够的吸引力,足以支持他放弃北清这边的一切、拉部队铤而走险了。

而100明洋呢?相当于62克黄金,一两多金子了。100明洋对于清军下层的班长来说,一点不比50万对一个军长的吸引力小。

而对于南明来说,这笔买卖却非常划算。南明的财富,尤其是民间财富,是北清所不能比拟的。50万明洋虽然是个大数目,但是能换到清军一个军不战而降,对于兵力紧张的明军来说,那绝对是合算的买卖。就算清军的700多个师全部是这样“买”过来的,南明也不会破产。一个师10万明洋,那不过也就是7000万明洋。而上次荷兰的赔款,就是1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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