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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这个词他当然很熟,也知道是干什么的。但是在前面加上一个“大”字,就有点迷糊了。难道是因为自己的身份特殊,所以陪审团的规模也要大一些?

宋如海建议他立刻要求成立大陪审团,对自己的案子进行听证。这样在大陪审团得出结论之前,对自己就不能进入刑事案调查阶段,也就是说,可以不被拘捕。

经过宋如海的一番介绍,向小强逐渐了解得多了。大明的法律体系应该属于英美法系,而不是向小强习惯的大陆法系。

简单说来,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即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的作用。英美法系倾向于当事人主义,即控辩双方对抗式辩论,法官的作用是消极中立的。于是,陪审团的作用就很大了。

“可是,我现在要求陪审团有什么用?”向小强几乎是怒着说道,“有陪审团,也要先把我抓进去,最后在法庭上才决定我有罪没罪。眼下有什么用?”

“有用!”

宋如海斩钉截铁地说道:

“听着,不是陪审团,是大陪审团。陪审团决定起诉你的罪名最后成立不成立的,而大陪审团是在之前,决定起不起诉你的。要是大陪审团听证通不过,那压根儿不会对你提起刑事诉讼,你的案子根本不会进入到刑事阶段,那也就没有后边陪审团什么事了。”

向小强沉吟着,逐渐明白了。虽然都叫“陪审团”,只不过是一字之差,但根本干的不是一回事。

宋如海又说:

“大人,按照目前的情况,完全应该先进行大陪审团听证的。他们说掌握了证据,那好,就让他们把证据拿给大陪审团看。大陪审团说行才行。说不行的话,他们就得继续去寻找证据,什么时候证据足到大陪审团认为能够起诉了,那才行!大人,你完全可以这么要求。那么楼下那些人就得老老实实地回去。”

屋里的其他人脸上都渐渐现出了希望。秋湫和秀秀更是极力怂恿向小强提出要求。至少现在可以不被带走了。向小强也是很意外,没想到还有这么好的一套玩意儿。这就是英美法系的好处: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简直可以说是到家了。

“好,”向小强站起来,说道,“那就这么办吧。既然有这种东西,那我们就拿来用一下,先把他们挡回去再说。”

……

两名宪兵和一名检察官进来了。为首的检察官扫视了这间烟雾弥漫的办公室,一下子见到了这么多大人物,其中还有两位大名鼎鼎的公主,很是被震了一下。但他马上就感觉到了房间里的那种“众神黄昏”、“最后挣扎”的那种气味。他大步径直走到向小强的办公桌前,直视着端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向小强,掏出了一份拘捕令,放在办公桌上,推到向小强面前。

“向小强将军,杜腾上校,”检察官挺直了胸膛,不卑不亢地说道,“你们两位涉嫌策划实施6月5日的爆炸案,现在对你们进行拘捕。这是南京地方法院法官开具的拘捕令。请您二位签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