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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进行得很顺利,经过了一天多,就查出了以下事实:

实事一:原来在曼谷对王子第一次暗杀失败后,人民卫队司令部保安队司令肚子疼就接到了从曼谷打来的电话,然后就去昌平侯府找向小强了。随后向小强便跟着他回到司令部。随后又和肚子疼一起,从司令部乘车到了大明皇家银行,在银行的电话间先打了个电话,之后又去了贵宾室转了一笔账。钱数倒不多,250明洋,不过对方账户却是在大明皇家银行曼谷分部开设的,是个匿名账户。

事实二:向小强开始只是含糊其辞,说曼谷打来电话是不错,但那是自己在曼谷邮购的私人物品,那250明洋也只是付的货款而已。至于是什么公司、什么物品。向小强拒绝透露。调查团调阅了人民卫队当天的接进接出电话记录,找到了一个来自曼谷的号码。紧接着,又调查了曼谷的那个电话号码,发现根本不是什么公司的,而是曼谷白象大饭店的一个房间电话。而那个房间的住客在爆炸案发生十分钟后,就退房走了。

事实三:就在调查团把这个情况告诉向小强的时候,向小强又推翻前述,改口说那个电话是自称“销魂记”公司的,说他的夫人邮购了五剂药品,欠着药款没给。向小强因为害怕这种事张扬,才给他们汇的钱。现在向小强一口咬定,这伙人是为了栽赃陷害自己,故意这么安排的……

事实四:爆炸的汽车正是王子乘坐的那一辆。经过鉴定,爆炸是从汽车内部发生的,而不是由于外部的炮击、手榴弹、地雷之类的。根据对爆炸现场焦糊残骸的化学分析,基本能认定是塑性炸药。而根据爆炸能量来分析,塑性炸药的总量应该在300克到500克之间。而这三辆防弹车,都是经过人民卫队的反复检查的,基本能够排除由于疏忽而被第三方安放炸弹的可能性。……也就是说,问题出在人民卫队。

特别是,当原先都安排好了三辆劳斯莱斯、并且经过了反复检查了的时候,向小强突然借口安全性,莫名其妙地命令换车,换成三辆奔驰。于是,其中的一辆就爆炸了。……这次换车,可以说换得相当仓促,相当令人费解。

……

向小强虽说已经被监视居住了,但这还并不是“软禁”。现在监视居住的唯一原因,就是他有重大嫌疑,必须防止潜逃。向小强现在被要求不许离开南京。但是在南京城内,向小强有和以往一样的行动自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也可以正常的处理人民卫队事务。只不过是外出的时候,后面都会跟一辆调查团的车,以确定他的行踪。也就是说,在目前阶段,只要向小强不外逃,还是该怎么着怎么着。

只是,暹罗王子的安保,由人民卫队换成了东厂。

不仅是向小强,还有肚子疼也享受了同样的待遇。因为除了向小强之外,就是肚子疼直接牵扯进来了。曼谷的电话是他接的,也是他跑到昌平侯府去找向小强的。

司令办公室里,烟雾弥漫。向小强和自己所有的亲信整天聚在一起,商量对策。这三天来,人民卫队的高官们聚在一起的时间,比过去的半年都多。十四格格、肚子疼、蜗牛、李长贵、李根生、宋如海、孙振业、王鹤翔、秋湫、秀秀,都在为向小强出谋划策。这些人今天真正尝到同舟共济的滋味了,从没这么团结过。即使是一贯多听少说的秀秀,现在也什么都不顾了,绞尽脑汁,什么主意都往外说。

向小强得知自己将被“监视居住”之后,还以为就是类似后世的那种24小时无隐私监视、不得与外界联络的“双规”呢。但是后来发现自己的工作生活都没什么变化,只是限制离京、走到哪里都有辆车跟着而已。自己不仅可以还和任何人见面、可以处理军务,甚至连调兵的权力也没被剥夺。

向小强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这等于是说,我的所有能量一点也没受损,仍然可以用一切手段为自己筹划。”

“那当然了,”秋湫瞪大了眼睛,气恼地说道,“你只是有嫌疑而已,他们又没有证据,凭什么限制你的人身权利啊!你还觉得挺满足啊?我觉得这都对你太不公平了!”

向小强点点头,点了一支烟,望着窗外。但他的确已经很知足了。他知道在后世,那种让当事人生不如死的“双规”,也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