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嗡嗡声,法庭上所有的人,检察方、辩护方、被告、记者,和旁听席上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法官戴着老花镜,宣判道:
“大明帝国最高军事法庭,现在就1936年1月21日杀害平民案作出判决。被告巴雅拉·崇贵、阿礼哈·二顺、那拉·安德、额尔德特·熊宝、乌孙·福才、赫舍里·东顺、钮祜禄·有田、董鄂·大才、依尔根觉罗·礼昌,共同杀害张家村村民45人,触犯《海牙第四公约》第46条之杀害敌方非作战平民罪,以及大明《刑法》第12条之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判处九名被告绞立决……”
“绞立决”三个字一说出,全场欢声雷动,响起狂热的掌声,欢呼声、口哨声、跺脚声经久不息,照像机在四面八方闪烁,白烟“嘭嘭”升起,几乎把大厅内的空气搞糟了。
九个被告面白如纸,其中三人当场瘫下去了。
那个慷慨陈词的赫东顺,此时傲然站立,轻蔑地瞥着庭上的法官,脸上带着胜利的笑容,好像为了坚持真理、即将被烧死的布鲁诺一样。
老法官不停地敲着木槌,但完全是徒劳的。这场审判至此刻已达到了高潮,旁观下上,十几位死难者亲人失声痛哭,相拥在一起,还有两位老人当庭跪下,向庭上磕头,被宪兵拉起来……
片刻后,外面的欢呼声也隐约传进来,听声音还有不少人。
九名被告各被两个宪兵夹持着,带上了脚镣,带了出去。
“退庭!”
……
向小强在喧闹中站起来,戴上帽子,对警卫吩咐道:
“我们走吧。”
向小强走到外面,吃惊地看着眼前一幕。哦,原来不只是为了判决结果而欢呼。
宽阔的长平路上,成百上千名清军战俘黑压压的,三五个人一排,在马路中间慢慢行进。队伍很长,一眼望不到头。他们空着双手,垂头丧气,两边是骑着高头大马的明军宪兵,拿着枪跟在边上行进。
两边的南京市民欢声雷动,欢呼声一浪接一浪,很快响成了整齐的口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