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望着他,都露出一丝惊讶敬佩的神色,暗自想道:到底是英国军情六处的,就是不一样。
其实因为芝加哥黑手党的火并,“芝加哥小提琴”这个时候,在军火圈已经名声大噪了。只不过郑侯爷只是个侯爷,江美庐虽是东厂的,也不接触这个。要是她是三处行动处的,肯定就知道了。
向小强尽量从容地走过去,伸手拿枪,枪比他想象的重多了,向小强拿了一下竟没拿起来。他不动声色地又加了几分力,把这支二战名枪抓了起来。
这支枪挺漂亮,前边枪管下有木护托,后面是木枪托,中段是钢制,下面插着直柄的三十发弹匣。
三十年代中期,冲锋枪还很少,基本上没在各国军队中出现,拿到军队里,都是稀罕物。向小强记忆中,这时候也没有几种像样的冲锋枪。汤姆森这么成功的,是个异数。
郑恭寅毕竟是男人,男人天生就对武器感兴趣。他凑过来,有些好奇地道:
“外面那些皇宫禁卫团用的就是这种枪啊。目前大明除了禁卫团和突击队,别的部队还没有。小向,你懂得多,你说这种枪怎么样?”
向小强不知侯爷是真好奇还是想考考他。他微微一笑,一手举着枪,一只手抚摸着,老练地道:
“这种枪不错,射速快,火力猛,理论射速达到每分钟800发,可以说是现在射速最快的自动武器了。唔,还有一种,德国去年刚装备的g34机枪,射速也和它差不多。那种枪还不太出名,你们可能不知道。不过说到缺点嘛,也很明显,太重了,全枪49公斤,将近十斤重。还有太贵了,结构复杂,大量装备的话,一般国家吃不消。”
江美庐望着向小强,几乎有点自卑了。都是干情报口的,自己至少比他多干了将近十年,却什么也不知道,他可是什么都知道……
郑恭寅拍拍向小强肩膀,叹道:
“小向还真行,有两下子。怎么样,这枪玩的不错吧,能打几环?”
向小强很坦然地道:
“我没用过。”
两人一愣,向小强笑道:
“真没用过,我们那边情报口也和大明一样,主要不是靠枪,是靠脑子干事的。这么猛的家伙,只有突击队才用。这个江处长明白。”
听他这么一说,两人都释然了。不过听他说不会用冲锋枪,还是略显出一丝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