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呢?人呢?”刘子光追问。
“信已经销毁,人也找不到了,既然是密信,就跟定不会留下痕迹。”
“那就是没有证据了,没有证据你还这么拽,去嫖娼就嫖娼了,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还捏造什么密信出来,你当本督是三岁小孩啊?”刘子光对这个回答呲之以鼻。
三位法官的脸色更加不好看了,这么说岂不是影射他们是三岁小孩,这位伯爷真是口无遮拦啊。
“本督再问你,你的斗笠和蜡烛为何会落在如花家里?”
郭铮冷笑:“我再说一次,斗笠和蜡烛不是我的,那天没有下雨,我为何要戴斗笠?蜡烛更是可笑,大人可曾见过有人拿着蜡烛夜行的吗?”
这倒是实话,斗笠是一种雨具,很少有人在晴天戴,夜里拿着蜡烛走路更是匪夷所思,一般人都是用灯笼照路的。
“哼”刘子光鄙夷的哼了一声,道:“某些人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当然要戴斗笠,至于蜡烛,那是你玩s的道具,本督有说是照路用的么?”
“按照大人的推理,那任何人家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可能是我的了?这样的栽赃如何能令人信服?”郭铮仍然在狡辩,他认定刘子光拿不出证据来证明那两样东西是他的。
“就知道你不服,本官这就让你心服口服,来人,带证人证物。”刘子光一声令下,外面进来两个人,一个是粗布衣服的小伙子,一个是绸缎直裰的中年人。
两人战战兢兢走进公堂,扑通一声跪下给大人们磕头,众人都纳闷,这两个新证人是那一路的?又能证明什么?刘子光从座位上站起,走到公堂当中道:“本督给大人们介绍一下这两位新证人,这位小哥姓李,是在街上卖斗笠的,摊子已经摆了四年了,他的斗笠质量上乘,价格公道,童叟无欺。这一位老先生姓苏,是开蜡烛行的,京城的达官显贵都用他家的火字牌蜡烛,这种蜡烛价格虽然贵点,但是质量好,造型美观……”
刘子光说着,忽然转向郭铮,盯着他的眼睛道:“更重要的是红蜡烛里面含有不少添加物,所以滴下来的蜡油不是很烫,我想这是郭大人最看中的吧。”
“刘大人,您找来这两个不相干的证人在做甚?难道要帮他们推销斗笠和蜡烛不成?”赵喧笑着嘲讽道。自以为说话很幽默俏皮,但是徐九经和冯青山都没笑,因为他们注意到郭铮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
“你闭嘴!本督叫来的证人自然有用。”刘子光猛然转身,指着赵喧训斥道。
赵喧气的说不出话来,刘子光继续问案:“李家小哥,九月十三这天你卖了多少斗笠?”
小伙子答道:“那天生意不好,一共才卖了五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