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化龙拿起一个大喇叭筒喊道:“晓龙,你过来,我用吊篮把你吊上城来。两位小姐,愿意归降的话可以一并前来。”
于晓龙急道:“咱们回称吧,我一定保证两位小姐的安全。”
听到于化龙的喊话,彭静蓉反而拨马向北行,“小薇,你和小龙进城吧,我要在这里等人。”
彭静薇急道:“万马军中你等的人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问题,好!既然你等,那我就陪你等,反正回城也没有好果子吃,不如我们姐妹一起死在城下。”
于晓龙也急了:“你们不进城我也不进城,我要陪着你们。”
于化龙看见三人不理自己,一肚子火没处发,大军兵临城下,虽然北门的守城器械都在,可是缺少援军,存粮也不多,破城是迟早的事情。一旦破城,基业毁于一旦,自己的钱财都来不及带走,别说去京城当什么工部侍郎,连个普通富家翁都做不成。刚才命人回去收拾细软了,万一守不住,也好提前逃跑。儿子不听自己的,总不能开城门去抓回来吧,万一被奴隶溃兵和连环马抢进城里,那连逃跑的机会都没了。
清国连环马已经和奴隶战阵撞击到一起了,惨烈的杀声连城头上的铁卫们都受到震撼,握枪的手在轻轻的抖动。
第23章 喀秋莎
清国的主战兵器连环马,五匹披着链甲的燕云健马用铁链连成一个整体,马头上装着尖锐的撞角,马匹之间共绑着六条向前的长枪,利用马匹巨大的冲击力,撕破敌人的防线,马匹身上的绑的长枪可以挑飞敌人,马身可以撞飞敌人,马上重甲骑士手里的加长弯刀更加不是吃素的,而是专门喝血的,连环马的骑士和马匹一样,都要选那身材高大健硕,骑术精良,武艺出众的满洲大汉。
连环马的骑士,身份不但比普通步兵高,甚至比一般的骑兵还要高些,是隶属于清国年轻皇帝的禁卫军,靠着这支铁骑兵,连续几次打败了明朝的边军,把边境向南扩展了百里。
能当上连环马的骑手,是每一个清国士兵,每一个清国年轻人的梦想。
这样犀利的一支军队,几乎是无敌的。
尽管他的对手奴隶军抱着必死的决心,但是骑兵和步兵这种先天相克的规律是不能违反的。
铁墙一般的连环马撞到了奴隶军阵上,奴隶们手中四十五度角伫着的长枪还没刺到马身,就被骑士的长弯刀狠狠地劈开,马身的长枪迅速收割着生命,无数奴隶被抢尖戳翻摔倒在地,然后被马蹄踏成肉泥。无数人头被骑士的长弯刀轻松的切断,喷着鲜血飞向空中。
只有极少的人能面对骑兵冲锋心理不崩溃,这样沉着的人也只能在铁骑来临的那一瞬间去砍马腿,可是马腿也不是那么好砍的,一击不中,就只能被踩死了。
战阵一触即溃,数量,训练,兵器,组织全部不占优势的奴隶军的完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想拉垫背的都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