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阚微微一笑,“如此就烦劳窦将军,我铲除了阉狗之后,会立刻领兵,前往支援。”
※※※
窦言其领兵走了。
霸上秦军,连带从蓝田大营过来的秦军,不过四五千人。
可是这楚军的俘虏,就多达数万人,刘阚正考虑着让谁看守,却见从霸水对岸来了一支人马。
为首的男子,身高过丈,膀阔腰圆。
一双狭长的眸子,颌下青色的胡茬子。一手拎着狼牙棒,一手拎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随他过来的,还有七八十个彪形大汉,全都是持矛背刀,压着一个中年男子,迅速的度过浮桥。
“二叔!”
男子距离尚远,就认出了刘阚,惊喜的大声叫喊。
“信?”
刘阚见到那男子,先是一下子没认出来,但刘信这一嗓子,他立刻就认出来了。
与三四年前相比起来,刘信的模样变化可不小。刘阚大步流星的跑了过去,一把攫住刘信的手臂,上下打量。
“二叔,我抓住了卢绾,还有……夏侯婴。”
刘信张大了嘴巴,呵呵的笑道,还把手里的人头一晃,血珠子甩在了刘阚的脸上。
当年的小傻子,如今已经成为了绝世猛将。看刘信这个头,丝毫不比自己差,甚至还要高一点。
“臭小子,干的漂亮!”
刘阚伸手,用力的揉了揉刘信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