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你要去楼亭,对不对?”
曹参的身子微微一颤,在片刻犹豫之后,背着萧何,点点头,“楼亭建仓,正百废待兴之时。
阿阚兄弟手边的人不太足,所以邀请我一同前往。
朝廷在开春后,将会从三川郡和关中迁八百户至楼亭。所以年末必须要建仓完毕,我也想过去看看。”
萧何闭上了眼睛,缓缓躺下来。
“参,一路多保重……他日若过的不开心,就回来吧。”
“兄长,您也要保重!”
当曹参迈步走出内室的一刹那,萧何心里突然生出了一种悸动。从现在开始,参和我,将会走上截然不同的两条路。我错了吗?我只是想……孰对孰错,也许要在以后才能得到证明吧。
※※※
已进入了仲秋,刘邦终于安下了心。
刘阚离开沛县一个多月了,除了萧何的事情之外,再也没有发生其他的事情。萧何虽大难不死,却变得留恋病榻。说实话,这件事不仅仅是让李放感到害怕,刘邦同样是毛骨悚然。
几曾何时,那个刘家子竟然已强大如斯?
把玩着手中的亭长印绶片刻,刘邦顺手拿起放在身旁的一顶竹冠。冠,是‘士’的象征。
可刘邦并不是‘士’。
所以他不可能像刘阚那样,可以佩戴黑冠。但心里又很不甘,于是煞费苦心的鼓捣出了一顶竹冠。不同于普通的冕冠,刘阚这顶冠,是用竹皮做成。在阳光下,竹皮能闪闪发光,看上去颇为醒目。这也正是刘邦所需要的效果,特别是那竹皮之上,还有浓淡相间的纹路。
刘邦本就生的仪表堂堂,带上这顶冠,倒更显出了风范。
刘家子走了……我刘季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