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来保护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这三大自由权利,也确实有必要。
虽然在商毅来到这个时空之前,中国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或《出版法》但在法律体系中,有关新闻出版活动的法律规范也已十分丰富。并有人专门采录出来,编写了一本《中国新闻法纲要》。这本书在商毅的电脑里就有,基本可以拿来当参考用。
说起来商毅的笔记本电脑跟着他一起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八年的时间了,其他的电子设备大多数都坏了,但这部电脑却一直没有出过大毛病,也不得不说,算是一个奇迹。
不过商毅也知道,这部电脑的许多零件也差不多到了正常的使用寿命,别的不说,就是给电脑提供电源的太阳能电池,在刚到这个时代的时候,电池充满电之后,可以连续使用十二个小时以上,而到了现在连两个小时也撑不过去了。虽然商毅将一部份有用的资料都抄录下来,但不可能把电脑里储存的《大百科全书》都抄录下来,有许多资料只能随要随查。
在看完了《中国新闻法纲要》之后,商毅也不禁有些伤感起来,因为这个对商毅来说,这个最有用的东西,随时都有可能彻底息火。通过这部电脑,商毅偶尔还能看到另一时空二十一世纪的景像,和自已在那个时空的亲人、战友,这个时候商毅才有一种自己是一个穿越者的觉悟,而一但电脑坏了,不仅是失去了一个大资料宝库,而且自己和另一个时空,也就基本没有什么联系。
叹息了一阵之后,商毅才又开始了工作,想编写出一套《新闻法》也不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最关建的是,现在还没有《宪法》因此其他的法规也都无从制定,只能向会议制度规范一样,先弄出一个大概的《新闻出版制度管理规范》。因此商毅又奋战了几夜,终于列出了几行规范:
一、在南京政府的统制区内,每一个人都拥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三大自由权利,二、新闻出版必须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社会正常秩序,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不得发表煽动言论,散布谣言、宣扬暴力,并不得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备。
三、新闻出版的重要政务新闻,与政府官员有关的作品,汛情、疫情、震情等内容,必须由有关政府部门统一发布的信息和材料,不得私自猜测揣摩,发布不守内容。
四、新闻出版必须保证真实、公平、公证,不得侵害他人人身名誉,不得侮辱、诽谤、谩骂他人。
五、新闻出版的内容必须经过作者同意,不得未经允许,私自登载,出版发行,修改、引用他人的作品,不得拖欠作者的润笔费用。
六、新闻出版如有违返上述几条的行为,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判刑、关闭取缔、罚款、勒令公开道歉等处罚。
列完这几条规范之后,商毅也觉得比较满,认为在目前阶段,也够用了,等新朝建立之后,再根据《宪法》的准则,制定专门的《新闻出版法规》。另外商毅也想到,一部 《宪法》没有十年八年的功夫,是不可能制定出来质,是不是应该先搞一个《临时约法》或《权力法案》之类的东西,先用起来。这两套文件电脑里都有,趁着现在还能用,趁早都抄下来,以备不测。不过现在还是先把《新闻出版制度管理规范》弄好。
随后商毅先将拟定好的这几条规范拿给叶瑶瑱看,让她给点意见。
叶瑶瑱当然也知道允许民间办报纸的事情,因此在看完之后,笑了一笑,道:“这六条规范列得到是不错,而且把各种情况也都包括进去了,到是可以对报纸、出版进行有效管理,单从文字面上来看,毎一条也都说得过去,但俱体的执行操起来,恐怕就不容易了,比如说在第二条里‘不得发表煽动言论,散布谣言、宣扬暴力’这些都以什么算标准呢?”
商毅点了点头,叶瑶瑱果然是一语中的,执行的标准,确实是一个极大的问题,虽然说自己拟定的只是规范,但由于第六条里有处罚的决定,实际己经俱有法律的效果,不过又没司法解释说明,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如在清朝统制的时期,一句“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就可以被理解成诽谤、讥讽朝廷。那还能怎么办,只能自认倒晦,躺着也中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