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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理由商毅是没法说出来,但他对众人强调的是,现在清军虽然退了,但流寇的活动依然十分频繁,而且以经席卷中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打到山东来,而且自己也有可能会被朝廷调遣,去平定流寇,因此也有必要保留相当专职军队数量才行。

甚于士兵家里的土地无人耕种的问题,商毅也早以经想出了一套规定:

一、在穆陵军重新整编之后,毎一名正式士兵的服役期为六年,在服役期内,除了能够拿到军饷之外,毎名士兵的家庭可以分配到一百亩免税土地。等服役期满之后,土地的所有权就属于士兵个人所有,并享受免役减税的待遇。

二、如果士兵在服役期内战死,或是因受伤残疾而不能完成服役期,那么土地也归他或是他的家庭所有,同样享受免役减税的待遇。但如果士兵非战死,或是残疾而不能完成服役期,那么官府将收回一半的土地,并且不能享受免役减税的待遇。

三、士兵分配到的土地可以由家人自种,也可以在服役期内,将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官府,毎年从官府收到一笔租赁费用,费用数额由双方协商而定。而土地租赁之后,官府如何使用,产出收入均与士兵家庭无关。等租赁期满之后,可以双方协定,继续租赁,或是回收使用权。

四、如果不原当兵的人,也分给五十亩土地进行耕种,第一年免税,第二、三年只交一成,以后视局势和收成而定,最多不超过二成,六年以后才能拥有土地的完全所有权,并要承担相应的差役任务,而且必须参加民兵,农闲时接受训练,必要时也随军出战,否则官府将收回土地。如果因为战死,或是受伤残疾,则可以享受免役减税的待遇。

而租赁到土地过来,由官府招集其他流民,组织进行耕种,所得的收获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因为现在中原大乱,清军又劫掠山东,一定会产生大量无业的流民,招募人手应该不难。这样一来耕田当兵两不耽误,而且士兵除了能得到一笔土地租赁费之外,在军队里还能拿到军饷,服役期满之后,还将对土地拥有所有权,对参军也有一定的吸引力。当然最终的决歨还是以士兵的自愿为主。不做强救。

其他几人听了,也觉得商毅的这个办法不错,可以推行下去。于是商毅命令唐镇和孙和斗首先去统计士兵的俱体人数,然后再详细向士兵们解释,成为正式士兵之后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并且按照士兵的自愿原则,统计出愿意成为正式士兵的人数,然后将对军制进行一次全新的编制改革。另外就是统计在与清军的历次作战中战死的士兵,按照统一的标准,给予抚恤。

这些事情都处理完之后,其他人都各自散去,就是孙和鼎的工建工作。

第一百七十七章 铸炮

因为在守卫济南时,商毅就听孙和鼎说过,穆陵关以经开始铸炮了,因此处理完其他事情之后,就马上让孙和鼎带自己去看一看。

而孙和鼎也同样想让商毅看一看自己的成果,因此马上带着商毅,来到了铁匠坊。

一进工作车间,商毅立刻发现,在一边并排放着十个泥制的长管状东西,二大八小,大的长约三米左右,小的长约二米左右。

孙和鼎介绍道:“大人,这就是铸炮的泥制模,均是按一号和二号佛朗机炮的尺寸来制做的。泥模制成己有二十余天,大约再过十天就可以完全干透,到时候就可以开始溶铁倾铸了。”

商毅点了点头,他知道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中国还是欧州,中外铸造火炮的方法都是采用泥型铸造或蜡型铸造而成,称为泥模法或是失腊法。但这样铸炮,泥模必须烘得干透才行,否则外表虽干,里面湿润,一遇金属熔液,潮气自生,铸成的火炮就有蜂窝,施放时炮筒容易炸膛。而烘干泥模往往要一个月之久,如果碰上雨雪阴寒天气,则须两三个月。因此铸一门炮最少需要两个月,多则需要四五个月,而且铸成之后必须将泥模打碎,才能将炮筒取出,故此泥模无法重复使用,这样一来就容易造成铸出的大炮尺寸不等,标准不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