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受伤了么?信王赵榛你别乱动!你小心。”罗月儿心乱如麻大声说道。
信王赵榛微微一笑,忙解释道:“罗月儿,我真的没事。好了,我现在要站在最高处,看着大家战斗。给大家的战斗以最大的鼓舞。王之义,你马上让大家喊,杨华已经授首,投降不杀。”
刚才的战斗过于激烈,恐怕已经给自卫护民军造成了一定影响,他虽然信王赵榛也知道自己手下这支军队不过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杂牌,打顺风还行,可一旦遇到挫折就会很快崩溃。
因此他必须给这些人一个信心,他是他们胜利的源头,只要他还在,这些难民、逃兵、军队残余士兵以及盗匪们就会明白他们还有胜利的希望。
罗月儿神色复杂地看了信王赵榛一眼,看到后者点点头,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开。
策马到高坡之上,信王赵榛像标枪一样立在马背上。仿佛在外人看来,这位年轻的亲王又一次取得了一场胜利。
但只有王之义、罗月儿以及随后带兵靠近保护信王赵榛的马云瑞才看清信王赵榛额头上的冷汗,和一直微微颤抖的双手。信王赵榛看都不看周围的人眼表露出一副严肃冷淡的表情。
信王赵榛就像是一面旗帜,而在信王赵榛所在的高坡的下面,是成片的尸体。这些尸体有匪军侍卫,有匪军将领,还有金人将领与勇士,但都被信王赵榛屠杀一光。
看着下面士气高涨的自己地杂牌军们,他们一边厮杀一边高喊着“投降不杀!”大片的匪军纷纷投降,而信王赵榛忍住头上冷汗直冒。
战斗很快结束了,信王赵榛让士兵们打扫战场。他回过头,看到王之义骑着马靠了过来。
“后面的探马发现了很多追兵……”这时王之义压低声音说道。
“我明白,时间上差得并不多。”信王赵榛同样冷静地答道:“难民们走的比较远了,但是让他们的速度更快点。因为我们也没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了。”
裹的马掌踏开尘土与青草,沿着河岸直接从卵石遍布的河滩上一掠而过,马蹄溅起水花,像是一根根白色的晶柱。一共二百多匹战马踩着水花飞驰而过,它们都是高大俊美的北方战马,强壮有力的胸肌和前蹄直接前进着。
马队从零零散散的青草河水之间撞开一条路来,然后缓缓慢下来,战马的步子越来越小,领头的年轻骑士忽然高高举起手,三千多匹马因为惯性向前走了两三步然后一齐停了下来。
一万多只马蹄驻在溪流中央,浅浅地而湍急的水流也只能环绕马脚而过,形成一道道白色的小水浪。
“万岁!”“万岁!”“我们成功了!”“我们终于摆脱了追兵,信王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