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个懦夫!”这时,一名中年大汉带着一队骑士策马跑了过来。那名中年男人叫马云瑞,原本是刘家庄的庄主,武功也不错,绿林中也有一号,而且为人豪爽正直。
这次,他带着家眷壮丁以及村庄的百姓们也在逃难之列,也是听说信王在附近,便立刻来带人投奔了。而且,他此时也被信王赵榛任命为百姓护卫队的队长,现在百姓护卫队的数量也在上千之数。毕竟,周围都是匪军,光靠他们这百余人想护住四五万百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恨恨的说道。他对马云瑞说道:“对面的匪军骑兵是匪军军中的精锐,你们去把它们逐散,从这里到前面的山丘地区,按难民的速度要走半个小时还多,我的人要保证这段时间内队伍的侧翼不受威胁。”
马云瑞一愣,没料到自己一开口竟成了信王赵榛命令自己出手的引子。他忍不住把目光投向信王赵榛。面对匪军,他这一千由百姓壮丁们组成的乌合之众,恐怕未必能够击败匪军。
信王赵榛看到他犹豫的神情,说道:“我看你们其实只是想自己如何平平安安逃出这里而已,而不是愿意如何和我一起把这些百姓们带出去,因此,你们没有为大家牺牲自己的决心。”
马云瑞听后,肃然起敬。他这才意识到这个‘信王赵榛’不简单,虽然对方说的话有些空泛,但是几句话之间就完全说明了对方掌是以百姓为重的人。这样的人,如果将来能登上九五至尊的话,恐怕是国家和百姓的幸运了。
“信王千岁,我们没有您的牺牲精神和远大的心怀。我们只是普通人,在这个危机的时候,我们当然要先考虑自己,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个年长的庄主理所当然地答道。
“是,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们一点,你们以为单独行动,不想打仗就能安全地逃出去?错了!就凭你们这一千人,如果没有我于众多的百姓在背后支持的话,你们早就被匪军击败杀光了。”信王赵榛把手放在马的得胜钩上地长枪上,他才不相信这些家伙会知道这些。
那些在村庄混的人,并没有和起义匪军真正打过交道,根本不明白对方的武器虽然简陋,但是其强悍战斗力地可怕之处。杀几个土匪就算了解义军了?那义军首领们还不如一头在墙上撞死算了。
他听到这个年轻亲王的话眉头一皱,说道:“这么说您有办法?我只能说在我们损失尽量少的情况下,我会听您的命令。毕竟我们不是军人,我们有我们追求生存下去的选择权力。”
“呵呵呵,你不知道的是,我一向推崇的是零伤亡。没有把握,我从来不先动手。不过在森林里,我的胜算就要高得多,因此我优先要考虑怎么甩掉那些侦查并准备抢掠我们的匪军骑兵,有它们在侧翼难民们的速度快不起来。”
马云瑞沉默了下来,他不懂军事,但是本能地感到这个年轻的亲王所言非虚。他也听说了信王赵榛常常打胜仗,既然人家说能行,应该就能行。
信王赵榛忽然一松缰绳,让马跑出去一圈远远地绕到一处高坡上。他回头看着这边的乡民组成的临时军队,说道:“你们想有机会活下来,除了侥幸之外最好是跟我一起。”
“我的要求很简单——你们听我指挥,保护我们带领的这些难民安全地抵达我们信王军占领区。你们虽然是民兵,但是我可以许给你们的酬劳就是,完成我的命令,以后你们会得到更多——那就是成为一名地方真正的守备军战士或分得至少二十亩田地!”
说罢,他手一扬,一百名信王军骑兵们大喝道:“信王无敌!信王金口!信王一诺值千金!”。信王赵榛有些诧异的回头看着自己的部队。什么时候这帮家伙会给自己拍马屁给自己做广告了?还这么整齐!
信王赵榛对马云瑞挥挥手,说道:“去吧,去集合你们的人手。我在这里等你们复命。至少你们可以选择怎么死,是一头撞在土匪大军中被杀死,还是拿着我的承诺像个真正的信王军战士一样保护弱小,奋战杀出一条血路。”
他回过头,远处的土匪军骑兵斥候又一次出现在月色下,这一次比上一次的刺探早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