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赵汝庆的运粮队再不复存,不过东西,却是全入了赵榛的手里。此时的赵汝庆生不如死,被一根针刺瞎了眼睛,还刺聋了耳朵,还被割了脖子上的声带,但脖子处没有太多的血管,只是割开皮看看,然后挑出声带,用剑的青锋割断。
最后,是挑筋,斩手斩脚会造成大出血,会让这个人死去,那不是赵榛想要的。赵榛要立威,要震慑不轨之徒,要吓人。要震慑那些试图叛变通敌的人,就一定要拿出个活的人来才可以。
所以,动手的自然是经验丰富的战士。很快,那青色的肉筋被一个个的挑断,立刻抽了回去。以现在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那是不可能再连接到一起的。
一名士兵从赵汝庆的车队中找了一匹老马,负载着已经生不如死的赵汝庆去寻路离去了。
“李玉轩,你们举报有功,理当受赏……不过,诚然如你们所说的,让你们带着数十里周边的百姓来投靠我,这些粮食都是给大家吃的。”
赵榛叹道:“现在你们有功,就去将所有的百姓都带过来吧。我们在山上开垦种粮,这些粮食就能坚持到我们丰收的那一刻。”
赵榛的话惹起百姓们的笑声,但这笑声还有着泪。这里的百姓们可怜到了家了,徽宗无道,不体恤民情,只会一味的多收苛捐杂税。各地的官员大部分都是贪官污吏,民不聊生。
本来老百姓就过得很难的,有一顿没一顿的。而后又遇到野蛮的金军入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种苦日子,难以用言语论述。
现在这个赵榛愿意收留这些百姓们,虽然需要花费大量的粮食和物资。但是这个代价值得,这意味着,赵榛一下子收到了这些百姓们的心。
为了赵榛和他的城堡城寨,以宋人百姓们的性子,他们可以去为保护家园与金兵殊死战斗!
“将军大人……”众百姓们泪如雨下,原本看赵榛杀人还有个怕的,现在全是敬若神明的尊崇。这样一个仁厚强大的武者,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是体恤他们的。
“好了,好了,”赵榛摆摆手,和蔼地笑着:“回去,快点搬迁。我会派兵马去帮忙的,你们告诉你们的父老,有我们和你们在,就不让你们的家人落入该死地金狗的手中。”“大家迁移好后,本将军会在堡外进行篝火大会,庆祝我们的胜利!哈哈哈哈……”
十里八乡的村落百姓们纷纷开始向石条山迁移。在一个村子里,老人虽说到了不能怎么动的时候,就会上山等死。但只要还能动,村子里,真正说话的就是他们。在那些老人们和一帮村长里正的指挥下,百姓们纷纷迁移到了中条山信王军城寨之中了。
十几万百姓迁移到了中条山城寨中,用了大约十几天的时间。其实大家早就准备好了,就算不投奔赵榛,也会投奔南方的。当天晚上,赵榛真的大开篝火晚会。这天,所有的人,他们的饭菜里面,都有了肉。
赵榛看着他们吃的,自己心里也快活,现在,可以说,自己已经在这里站住了脚。原来其实他是仰李彦仙的鼻息过活的,现在才算是真正的独立了,真正的有了一方根据地。不过赵榛是不会不扩张自己的领地的,在南面,是宋军,赵榛已经不能再扩了,所以,北上攻打叛军的金军,攻城拔寨,是以后赵榛地一个重要的目标。
如果正常发展,赵榛可以在今年的时间里北上抗金,和完颜娄室手中的部分金军争锋。顺利的话,短时间内,赵榛就可以击败金军一部,减少李彦仙方面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