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这一条,产生了一些争议。
第六条将校的选拨,将校来源有三,荫补武将后代,有功武将后代,有功将校的升迁。稍做变动,自指挥以者下,指使都头正职必须进行考核,以弓马为主,选拨强壮者或者有战功者担任。团指挥使不但要求有武艺,还必须要求有指挥能力,必须进入西府由西府与三班院官员进行考核弓马策略,考核通过后才能勾当。做为荫补者,或者授任功臣后代者,可以进入军中,只能担任副职,以免贻害国家。表现突出者,也可以与普通将士一道进行考核,或者到西府进行考核,才能担任指挥使与团指使。
这一条看似有争议,但不严重。在座的皆是士大夫,同样瞧不起那些武将们,有的武将后代进入军中,要武艺没武艺,要能力没能力,反将军中闹得乌烟瘴气,多数士大夫感到十分憎恨。
也就是一裁六治策。
其次就是厢兵。
治平时扩张最严重的就是厢军,膨胀到了五十万。养一个厢兵不及养一个禁军,但其费用却超过了一个乡兵,实际放在战场上作用不大,仅起国家劳役作用。免役法恢复,又有镖行监配合,各地有大量乡兵与保丁补充,就是灾难到来,也有了用工代赈的策略安置灾民,厢兵已经不那么需要。因此郑朗恳请裁至二十五万人,裁去一半。也不是完全裁去,后面还有,一部分归流到各种乡兵之中。
事实郑朗也没有在厢兵上多费笔墨。
所有策略主要就是一禁二乡。
下面就是乡兵,十分复杂,有乡兵、弓箭手、蕃兵、民兵、保丁,壮丁不算,那属于地方的差役。各种义勇,弓箭社也不算,前者是差役,后者乃是民间自发的武装自保组织。若再细划下去,名目更多,陕西保捷保顺,河北忠顺,河北陕西强人,砦户,河北河东强壮与弓箭社,河北河东陕西义勇,陕西护塞,川陕土丁,荆湖义军,土丁,弩手,广南西路土丁,广南东路枪手,福建路枪杖手,夔施黔思等处义军、土丁,江南西路枪杖手,邕钦溪峒壮丁,河北河东敢勇,蕃兵等等,皆属于宽松的乡兵范畴。
着重讲的乃是蕃兵与蛮兵,前者又是主要的,毕竟北方才是国家头痛的地方,南方就是有骚动,也不足危害国家。
蕃兵主要是蕃人、羌人、氐人与少量回鹘人,如今还要加上女真人。庆历前组成很松散,多是纯粹的民兵性质,庆历后才正式成军。有蕃兵、蕃敢勇、蕃捉生、蕃弓箭手、强人等,其中蕃兵才能算是严格意义的军队,其他皆是民兵形式,十分混乱。构建更混乱,有的依据各族为单位,大首领以上自刺史下至殿侍,并补本族巡检,次首领为都军主,百帐以上者为军主、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军使、副兵马使,以功次补者为刺史、诸卫将军、诸司使、承制、崇班、供奉官至殿侍等,还有职贱品卑者的十将。还有的另分甲与队。
史上熙宁时改制,才变得秩序井然,仍抽丁严重。九丁以上者抽五丁,六丁以上抽四,四丁取三,三丁取二,二丁取一,并刺手背。虽对蕃人很少征税,但十分岐视,包括不准蕃汉通亲等等政策。
此次逐一取消。
依然保持各蕃部的完整性,一旦打乱,会引发不妙后果。但编制与禁军一样,不满百人者以都为单位,满指挥者以一营为单位。半耕牧半训练,与陕西保捷军待偶一样。
少数正式建制的蕃兵(指脱离了部族范畴,真正归国家领导的军士),待遇与禁军一样,甚至准许他们在自愿的情况下,将家人迁移到京畿附近安置。开放婚姻制度,准许蕃汉联亲,以便融合蕃汉。
同时减少抽丁数量,九丁以上抽三,五丁以上抽二,二丁以上抽一,或建为蕃兵,或者为强人、弓箭手。民兵性质有稍许补助,仅是冬闲时训练,但是战时奖励与正规军士一样,以便提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