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娘过世,四娘娘病重,五娘也时常犯病,郑朗终于没有了心思,写了辞呈,要求请丧。
但他推荐了一个人前来总管河工,欧阳修。
欧阳修对水利略懂那么一点,真懂还是假懂,问题不大,反正是扫尾阶段,还有程田二名干吏相助。至少六塔河之弊乃是欧阳修最先发出反对声音的。
这是用人不避亲仇。
实际不是,若真考虑到内行人,无论程师孟或者田瑜皆比欧阳修对水利更精通。
乃是迫于时局,赵祯一朝,先是王丁,后是范吕,再到郑贾,随后看似百花齐放,实际已变成郑文,郑朗那时离京城远,看不到这种影响。到韩郑已经明朗化。
郑朗影响力超过韩琦,然而实权派还是在韩派大臣手中。
一旦郑朗离开河工,已到了分蛋糕的时候,还不知道怎么糟蹋呢。轻者对田程等有河功大臣不能保护,重者影响最后竣工时间。让欧阳修来分最后最大最顺利的一块蛋糕,便没有这些后顾之忧。是妥协,也是一个明智之举。
欧阳修看到奏折后,跃跃欲试。
这时去河工,就是捡天大便宜的。连占用耕地的纠纷都不需要处理,早就处理好了。
然而这封奏折引起很大争议。
先是杨畋说不许,按照道理,郑朗只能为大娘娘请丧,其他的皆不行,包括四娘。这才是礼法。也不能请,若请,郑朗还有五个娘娘,也别做官了,慢慢守丧孝吧。
杨畋也未完全说对。
若四娘在郑朗生父死后,被赶了出去,或者大娘用什么方法强迫她改嫁,这个孝不必守的。但在郑家,也不能不守。可是三娘性质不同了,本身就是小妾,又不是生母,郑朗守不守无所谓。
引起一片附和声。
可是又有人说国家以孝道治天下,郑朗几个娘娘视郑朗如亲生儿子,临丧不守,不合情理。若郑朗自己以国家为重,不守丧也不强求,然郑朗以孝为重,连河工都放下了,为什么不准郑朗请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