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敛财敛疯了,导致越是大户越是悲催,因此怎么减半有了讲究,郑朗以十开始减,比如一百贯家产开始征免役钱,一户一百抽二,五贯钱抽十贯。到一万贯不是抽掉两百贯,而是一百贯。十万贯不是抽掉两千贯,而是五百贯。一百万贯抽掉的不是两万贯,而仅是两千五百贯。

与后世不同,收入越高征税越重,可真正征了多少税进入国库?很是疑问。况且这是封建年代,不公平也没有办法,必须让大户人家配合。他们反对,就等于郑朗所说的那个天下在反对。

还是有些混乱,比如说一千到两千贯收入的甚至还不及一千贯收入征的免役钱多,那么想办法增加自己财产或者减少自己财产吧。相信下面老百姓自己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后一条措施是照顾一些人,以郑朗之意,寺观户应不在照顾行列,可已经开了一个头,很难得。于是将寺观户改为第四等起,而不是从三等才征收,也略过五等户。

但又增加一条,对于牛马等耕种牲畜,不得计入财产。

全国性的缺少耕种大牲畜,必须保护。有的百姓为了逃避以牛计算财产,刻意不去养牛。于是全宋朝一直缺少耕牛,使耕种效率下降。

第四条是以一州一县之力供一州一县之费,以一路之力供一路之费,诸路各从所便为法,确立役额人数,预算役钱收支数量,除足用的雇值外,为防灾荒欠搁,多取二分,称之为免役宽剩钱。

这一条也做得不好,比如现在的杭州,让杭州实施这一政策,所有人会笑得合不拢嘴,可那些贫困州县怎么办?因此,将全国州县细划,划为五等,这个五等是指郑朗嘴中所说的三等。贫困州县不能实施,也实施不起来,边境弓箭手负担沉重者同样不能实施。余下的州县分成五等,一二三四等预留四三二一分,五等仅自保支出,不得额外征收。

这些多余的钱,一是为了防止灾荒欠搁,二是拨出一部分补贴贫困州县,但力役负担沉重者,或者边境弓手多者州县财政。

均衡全国贫富差距。

反正朝廷别指望用这笔钱。

其实也是在为朝廷节省,如今朝廷一年为了补贴边境的弓箭手,花费大量钱帛。不然定川寨一战,也不可能拢来那么多军队。将他们整个军队聚集,外加延州一万兵力,也不过十六七万人。

正是大量弓手,成了变相的乡兵,再加上部分蕃子加入,增加了军队数量。

这种免役法,比史上的免役法更温和,也更有积极意义。

张方平也是王安石变法的反对者,认为过于激进。然而看到郑朗这些免役法后,半响不语,然后叫好。

面对这种免役法,一些人想反对,都无从反对起。

终是新法,是在变,赞成的大臣一时半会也不敢发言,于是大殿冷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