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要相信青苗法,既然敛财,下面官吏怎么可能将贷款发放到那些还不起的百姓手中?

因此银行主要职责明确为敛财,便民只是辅。

经营方式还是通过出卖契股形式,官府与私人联手经营。不能官府一手主办,又不知道变成什么,一旦全国实施,需要大量的官吏,加重了冗官。也不能让私人经营,会变得很黑心。

官私合营,依然会有弊端,现在郑朗没有看到。

即便看到,做到的仅是矫正,任何事物不可能没有负面作用,避免不了。

豪强加入,会带来充足资金,换取一部豪强的支持,没有这些精英集团的支持,任何变法都会象空中楼阁,海市蜃楼,最终会失败。甚至在开始之初便为朝廷敛得一些钱帛。

盈利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异地取款,宋朝一些钱坊有了这种经营形式,收费太高。若压在百取其二三上,会有许多商人因为流动资金的需要,进行兑换。钱帛的押送会产生浪费,但只要赚取其中百分之一的纯收入,也会很可观。关健它给了商人便利。看看古代小说,有多少小说写了商人带着财产露白,半路被害的内容。若有了此举,商人财产便不会露白,安全也有了保障。

二是发放贷款。存款不收费用,也不会给利息。以固定资产,如田契、房产、贵重物品抵押,申请贷款。利息分成三种,救急之需,比如父母重病,需要医药费,有功将士与大臣的后裔,等等,年息最轻,为十取一。农民青苗不接时的贷款,农业是国家根本所在,十取一成五。至于无地无宅的百姓,那是无辄了。变相的鼓励百姓保留田地,不要苟且地将田地带入大户人家,逃避国家税务。再说想救,也救不了。一旦放开贷款,无论怎么经营,也会产生坏账呆账,甚至根本就没有贷到百姓手中,让官吏借用名额私吞。第三种便是商业性的融资,年息十取二。

“行知,钱柜主、当铺主与高利贷会反对啊。”

“所以官私合营,让他们加入,救急之需,收取一些利息,即便夫子在世,也会提倡。若是为了敛财,趁机让百姓荡家破产,安道兄,你认为做得对吗?”

“若是这样说,倒不错。”

“难啊,高利贷商人让百姓荡家破产,士大夫也只是说说闲话,那与朝廷无关,一旦朝廷主动进入。全国那么大,总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士大夫认为官府与民争利,会有什么影响?”

“不会,官府进入是救民于水火,就是有一些不好的事发生,总比高利贷商人鱼肉百姓后果好得多。”

“安道兄,你再想一想……”

不说闲话,不弹劾才怪。为了权利之争,黑白颠倒,是官场上常有之事!

“它的性质主要是替政府敛财,其次是急人之需,便民,可如安道兄弟所说,虽鼓励豪强以契股进入,收益也会比他们原先那种敛财方式下降,心中有没有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