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还有啊,地方上一些势力,特别那个银矿,地方上的武士要物资,平家也讨要物资,我陆续又答应了他们价值八十多万贯的物资。”
“也不多,这一次回去,同样赠送他们二十万贯物资,不要小视此两矿,我说的能开采出一亿两银子,三百万两黄金,不是虚言,纵差也不会差多少。价值两亿多贯,仅用两百来万贯买一个太平,何乐而不为。就怕买不到太平,否则再加上一倍数量,也在所不惜。”
“有郑知府这句话,我心中更有把握了。而且我与倭奴国皇帝立下盟誓,伐树木立了界碑,又勒石用汉字与倭国假字刻在石碑上。这是地图。”王昭明从怀中掏出一张地图。
郑朗看了大喜。
不仅是两矿,临行前郑朗做过吩咐,地需要稍多一点,好迷惑对方,不然王昭明一返回,倭人派工匠去查一查,能立即撕毁条约,那个盟誓,当真?以后能种庄稼、蔬菜,养一些牲畜家禽,会有很多人的,士兵、工匠,开采的奴隶与工人,各商户的代表,一些官员。可以从倭国购买,万一反目成仇了呢?自己有粮不愁。冶银冶金时,又需要树木煅烧。
也说了的,一是矿,二是树木,树木是幌子,但在与对方谈判时却将它当作主要目的。必须做一个样子,砍一些树,捆成木排,顺风用船拖回国内。拖多少无所谓,但要让倭人看,我们确实需要树木。
所以对谈判人选有很高的要求,郑朗却低估了王昭明。办这些黑暗无耻,有些不要脸的事,还得太监,王昭明圆满完成,两处共得六千多顷的地,四百多平方公里。
“好啊,好。”郑朗很高兴,又说道:“不行,回去后外围一起用石墙垒起来,再多树几块石碑。”
开采完了也要将这两块地方占着,非让这群小倭奴恶心千代万代!
但听着叽叽哇啦的女人声,郑朗又对身边衙役吩咐道:“你替我下一道命令,凡谁将我上次在北门会商的任何事情泄露出去,我当重罚之。”
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得将这群女人打发走,呆在杭州早迟会惹麻烦,必须让王昭明快点动身,于是找了附近的一家店铺,借来纸笔,立即书写。
先是法令,比如出海要签证,这个不要钱的,不象后世,成为政府敛财的重要措施。也是必须的,郑朗没有反对,可接下来种种法令,不改不行了。首先不准海客去新罗高丽界,改成酌情相商。不让船靠高丽,如何请熟悉生女真的人做向导与通译?
带的货物要经官司投状,登记后才能上船,海客本人要三名居民结罪保,也必须保留的,不然会乱。违禁物品及军器物色不得上船,这一条又要改,违禁物品放宽,军械之物登记审议后允带。不带武器,在海上,到了对岸后如何自保?
出海日期又有严格的限制,如广州到杭州六个月,这六月时间包括来回返航,出货进货,同样日期也要限制,但时间必须放宽,朝廷订的时间太紧。
宋朝海船都是大船,大者上有数百人,小者还有近百人,以巨商为纲首,副纲首,杂事,市舶司给朱记。这显然不可能的,此次不是以前,市舶司哪里有这么多朱记?船上的人员设保甲,遇到船上有人死者,籍其财。这一条最苦,天知道会不会死人?病死,水土不服,掉水溺死,遇海盗杀害致死,海上意外的事太多了。动辄籍其财,谁敢到市舶司登记?
以及其他的规订,多做了修改,这就是当时郑朗提出的条件。不改没有办法大规模航海。
再进谏设一监,暂由杭州管理,实际上是由他自己管理,其他人不懂!进入正轨之后,归朝廷掌管,也是必然,靠杭州管理这样重要的大监,权低责重,不大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