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这个一,在道家中地位很崇高。

到了法家,强调的是“知臣主之异利者王,对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确保这不两立的对立,所以重赏罚,强调的是二。

对此郑朗不欣赏的。

因为自幼读儒家书籍,很有可能他也被孔夫子同化,原来还想着披儒家的外衣,做一些实事,可后来感到儒家是不错,思想比任何一家都好。这个情形就象道家一样,许多皇帝用道家来愚民化民的,但弄到最好,反被道家某些不好的神棍蛊惑,或者吃小丸子中铅汞毒而死,或者大兴道观贻害国家。

所以郑朗有时候在不自觉的维护着儒家尊严与正统地位。

按照他的思想观念,法家不可取,一个人的好坏难以区分,赏罚分明是应当的,可不能以一件事判断一个人的一生对错。

自己在犯错,范仲淹也在犯错,有的存好心,却在办坏事。

虽赏罚分明必须保留,但不能用单纯的二极观看待事物。

道家似乎更超前,然而对于宇宙来说,是几百亿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诞生灭亡过程,人类至于要以一个宇宙时间来要求自己么?

只有儒家更符合人类法则,是一个个点面的截取。

这个点面仅是几千年,几百年,甚至几年的辰光,但更有实用意义。

因此儒家重视的是三。

强调对立与统一,这也是符合唯物主义的辨论观。

但在论证阴阳、仁义、忠恕、礼乐、圣智等时,还重视了另一件事,那就是调和之道。这就是三。

这个三更加不可琢磨,“是非疑,则度之以远事,验之以近物,参之以平心。”

参就是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