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换一个角度来考虑,这个城早迟要建的,不可能穷得连饭吃不上的农民跑过来买地盖房屋、修店铺、做生意,还会落在这些主户手中。何必不提前做一个人情将它送出去?
依然有一些人不满,他们隐瞒的田地太狠,可能上报一成到两成,圩堤一拆,上哪儿打官司去。可这样的人占了少数,不多,不多就闹不起来,凭少数人若要闹事,工程是没开的,一旦开了举国上下皆会侧目而视,判他们死刑过了的,但判他们一个黠面流放一点也不过。
揪住其中一两个处理一下,其余的敢不敢?
怕的所有主户闹事,法不责众,麻烦才会大。
还有一个方法,象传说中的包青天那样做,铁面无私辨忠奸,我定下的法令,必须执行,触犯了不问王公贵卿一律处理,道义也有了,说过一次罢,说了几回,上报五次报表,为什么还要隐瞒,有一闹事判一闹事者,有十判十者,纵然心中不平,也只能乖乖的听话。
那样郑朗不想,强行执法,不满压在心中,这些人在地方上又很有势力,终是一个隐患。
自己几乎在重造整个太平州,有了这个巨大的隐患,天知道会不会最后集中爆发?
第二幅地图收了起来,一干官吏心中还在打着小算盘,政绩想要,家中的“红利”也想要,郑朗不得不咳嗽一声,将他们思绪拉回来,又说道:“我们先商议这两圩。”
就是一些细节性的问题,以及最后一次勘探,派出大量人手,查看地形,最终确定圩堤的堤址。
忽然有一个小吏问道:“明年怎么办?”
两个陡然出现的大圩,将吸纳几千户几万名无地、少地与城中无业游民,通过以户口与劳力计算分田,刺激百姓的积极性。明年这样的百姓不会太多了,甚至一些主户人家的佃农因为百姓大量流失,无人租其田地种植。到明年数个大圩的劳动力会很成问题。
郑朗道:“只成两圩成功,我可以向朝廷讨要劳力,全国无地百姓与流民会有多少?今年因为北方灾害,州库里粮食所剩无几,全部调往北方。可到明年多出了一千多顷良田,会多出几十万石粮食,足以养活十几万百姓。州里或税或买,重新贷放给迁移过来的百姓,问题会不会解决?”
不但贷粮,有可能还要贷一些钱,房屋可以就地将就一下,盖一个泥巴草棚子,多数贫困百姓人家都是这样的房屋,可一些生活用品,以及盖房屋所需要简单木柱、椽子、大梁,是要必备的。
流民哪来的钱帛?
但可以贷,也只能贷,千万不能给,否则当地百姓心中会感到不平,产生不公的心态,即使做了好事,最终老百姓也不会领情,甚至会与外来户产生冲突。
想得这么细致了,让这些官吏还能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