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咸丰同治时的书法大家何绍基的回腕法字体。这个人不但是一个书法家,也是一个著名的画家,同样试图以画入字,因此书法带来了独特的线条感。
他的楷书还算正常的,小行也算正常的,大行则古怪了,如一根根零乱的古藤在筒壁上爬行。若不是看中了这首词,还有这个笔筒的新奇,当初白玉娘差一点将它扔出去。心中还叹息呢,制作这么精巧的物事,又写下如此雅约的诗余,居然写下这么丑的字。
可到了刘知州眼里却不是这样。
一眼就看出这种字体的纵逸超迈,醇厚有味,并且那种线条给人带来独特的审美感觉。
新字体嘛,也想找一找,是从那种字体上演变过来的,看到了颜真卿、李邕、王羲之,甚至北魏碑刻里的一些影子。可再寻去,又不象。换苏东坡的超级大脑袋来想,也未必想到这世上还有一种叫回腕法的写字方法。不知道这种方法,就不知道这个字从何而来的。
这种似是而非的念头,岂不折磨人么?
不由地挠头,然后扭头问:“郑小郎,你是如何看这种字的?”
“知州,以后生看,大约与第一种字体差不多,试图以画入字吧。”
“是不错,可这每一笔画的线条从何而来的?”
“是不是一种另类的握笔方法?”
“另类的握笔方法?”
“我来写一画。”郑朗看着刘知州,若这个谜面不揭开,估计今天晚上,他回去都睡不好觉。
白玉娘弱弱的问了一句:“此字写得很好?”
刘知州让她一句问气着了,道:“好好保存此物,这几筒每筒最少价值百金,诗余五十金,字也有五十金。”
白玉娘直吐舌头。百金哪?这是什么样的概念?自己在馆阁里一年下来辛辛苦苦的,陪笑,受客人凌侮,陪客的、过宿的费资,客人打赏的金银首饰,顶多不过两百金。
但刘知州并不是指字有多好,而是指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