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野父老来庆贺,八方俊杰献华章。童子承蒙太守爱,驻笔陋砖引玉浆。时奉佳节和风暖,正值蔡水百花香。恰赴盛世大诗会,即用鸿沟做粗纲。”

到此为止,诗句平稳,还不能称为视高衙内的诗不够看的地步。但有的人暗中做了一下比较,至少有一点比高衙内强,言之有物!甚至能说一气呵成,中无阻滞。

但是看这架势,拖了这么长的一幅长轴来,仅占了极小的篇额,这首诗才是开了一个头。从内容看,也只开了一个小头,即用鸿沟做粗纲嘛。还没进入主题呢。好与坏,只有等他将诗写完了,才能做出公正的评价。可是字!

原先郑朗若写出了米体的三成九的功力,此时酒劲渐渐发作起来,再加上豪情满怀的心情,无形中再次突破,能勉强说写出四成四的功力了。这个字写得越发可看。

周围有衙役们把守着,可附近的大人物们,全部站在他身边,看得喜欢,挤得更近。天也到了中午,有些热,郑朗恍若不觉,解开了外面的襴衫纽扣,露出里面的汗衫与小半白花花的胸脯肉。

放在以前,叫不成体统,放荡。但是这一刻,几乎没有一个人产生这样的想法了。有的人居然认为小小年龄,隐隐却带着魏晋风流人士的风范。

郑朗此时写得也正兴起,大喝道:“酒来。”

是对四儿说的。

可是此时刘知州正看得入迷,做了一个动作,不顾自己的身份与高龄,恭恭敬敬的拿起酒坛子,做了一个近乎举献的动作,递到了郑朗手中。郑朗也不推却,喝了一大口酒,将酒坛子递到刘知州手中。刘知州居然再度象一个学生一样,将酒坛小心的放在身后。

老百姓不认识多少字,可不代表着不懂事。

看到新太守这个动作,轰!一下子全炸了营。

第二十四章 三叠阳春(下)

真正的宋朝士大夫对好的书法迷恋,远非后人所想像。包括一些皇帝,比如宋徽宗与蔡京的故事,现在东京的那个小皇帝,同样唯一的爱好,就是练飞白体。

听到百姓哗然,刘知州知道自己失态了。

有些啼笑皆非,自己怎么越老越沉不住气?但不以为意,传扬出去,也是褒扬后进,是美德。这才看诗,起首几句不能说明问题,可已经看出一些气象。

宋朝变革最快的是诗,勿必要浅白,易懂,最好夹杂着几句议论,以诗说理,以诗明事,其实这一变,未必太好。诗嘛,不是文章,适当的也要一些瑰丽的语言,比如《离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