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朗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其实郑朗长得不算很好看,只能说模样中等,不是太丑。否则长得象冰雕玉琢一般,那天晚上娄烟看了一个洋娃娃来了,也会喜欢,不会让高衙内狠揍他。

但一刻,因为这微微张扬的笑容,居然让崔有节感到有些动容。

“我,写,了。”

看了一眼未来的岳父大人,两道剑眉扬于天海之下,目光炯炯有神,肤色白暂,一缕美髯挂于唇下,鼻直口方,虽清瘦不失沉稳,虽不壮硕但不失其俊逸,年渐老,可也能看到昔日年青时的一丝风采。

一个中老年美男,从记忆里翻了翻,似乎那个岳母大人,长相也不错。

不知道这两人养出的女儿如何?

甚至这一刻,他居然将三个年长的大舅哥,两个小大姨长相也翻了出来,有长得好的,也有长得差的。

龙生九子,未必每一子都优质的接受了父母最好的遗传基因。

胡思乱想了一下,用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天圣四年冬,予与数子游于少室。

仅劈头一句,崔有节漂亮的小剑眉又敛了起来。非是这个头开得不好,这是一个标准新文体的开头。新文体讲究复古,追求文以实用,之前在唐朝时就有韩柳两大家的努力,反对六朝骈体的浮华,宋朝的柳绍先也说了,文章为道之筌,王禹偁在古文上成就更高,被人称为古雅简淡,真宗以前,未有及者。

已经许多学子,包括他的儿子,在尝试着用古文书写。

但写的内容让他反感了,天圣四年,也就是去年,你那时才九岁,与什么数子游于少室山!自从至友死后,这个败家子,让屋内几个女人宠成了什么样子!

并且这个字也让他产生了反感。

郑朗脑海里是浮现出大量的知识,可这些知识要慢慢去理解,最后才去熟练的运用。将《孙子兵法》倒背如流,也未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事家。将经义读得如滚瓜烂熟,也未必能写出传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