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一脸好奇地走近了去,手抚琴弦赞叹不已,随即便望向那较窄的长条包裹,说道:“想不到这琴居然如此珍贵,不知那里面又是什么珍贵的宝物?”
杨凌快步上前,故意吸引李福达的注意,是担心他看出假皇帝的破绽。这个皇帝是个冒牌货,让他往那儿一站还能充充样子,如果多一些言行举止,以李福达的阅历,怕就会发现些蹊跷。
至少这位军中的鼓手好像压根儿不知道焦尾琴是个什么东西,如果李福达发现他听了此琴的名字后神色丝毫不变,定会有所疑虑,所以杨凌立即上前,使他不能分神去瞧“正德”。
“国公,那匣中是一柄古剑,孟德剑。相传曹操曾于幽谷得到一柄剑,剑长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铭曰‘孟德’,恰与曹操的字相和,曹操视之如宝,自此佩戴再不离身。这一柄剑便是‘孟德剑’了。”
“曹操的佩剑?”杨凌惊叹一声,急忙绕到桌子的另一边,这一来李福达也不得不跟着转过身来,就成了背对着那些侍卫了。
杨凌解开锦绣的包裹,里边是墨绿色鲨鱼皮鞘的剑匣,打开剑匣,里边盛放着一柄同色剑鞘的宝剑,剑镦与护手皆嵌银精铸,上刻金质篆字“孟德”,吞口是紫铜的,剑式极古。
杨凌握剑于手,“嚓”地一声拔剑出鞘,那剑长三尺六寸,宽约一寸五分,重二斤一两,宝剑保养极好,雪亮森然,映得毫发毕现。
“好剑!好剑!”杨凌握剑在手,赞不绝口。
其实说好剑不如说是贵剑。杨凌是不相信上古的名剑会比今时的刀剑更加锋利的,冶炼技术、铸造技术总是不断进步的,古时最锋利、最有名的宝剑,若论坚硬柔韧的质地、锋利的剑锋,恐怕放到现在也只能沦为中下,不过谁又舍得用古之名剑劈砍厮杀?这种剑,它的价值已经不在兵器本身了。
杨凌还剑于鞘,微笑着将剑递与张寅,说道:“张大人如此贵重的礼品,我可不敢收啊,这‘焦尾琴’、‘孟德剑’任取一样,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杨某无功不受禄,不能收,不能收啊。”
“嗳!宝剑赠烈士,红粉赠佳人。国公爷琴心剑胆、朝之栋梁,这琴剑双宝,除了国公爷还有谁配拥有?此乃张寅一番心意,请国公切勿推辞。”
两人客客气气你推我让,正寒喧间,忽地杨凌越过张寅肩头向后边瞧了一眼,随即便改口笑道:“这个……盛情难却,既然张大人一番美意,那……我杨某就笑纳了,呵呵……”
“正该如此,正该如此,”张寅连声说道,心中却在暗暗冷笑:“想瞒过我李福达一双法眼么,哼!那个校尉……定是正德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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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远处一座座山峰呈现出墨绿色,只有那峰尖儿上还有着一线光明。几只苍鹰鸣叫着,张开羽翼划破黛蓝色的天空投向远方。
山下是弯曲的山路和丛丛荆棘,这片孤峰顶上被夕阳渲染的镀上了一层金红色。红娘子和程老实坐在峰顶青石上,身子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你知道,叔不通水性,空有一身本事,一入了水全都使不上,当时只能抓着那块船板顺水而下,后来好不容易靠了岸爬上去,算是捡了一条命。官府搜查得紧呢,好在二叔年纪大了,相貌又不起眼,混在流民和乞丐里边,算是混了过去。我不敢往南京那边去,就一路东行,一直到了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