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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找那个鞑子的短刀,我知道!”魏大哥笑眯眯的回答。

刘芒顿时气结。没错,他要找的,正是被他打死的那个石尔泰的黄金短刀。每个鞑子的身上,都有一把随身的短刀。这把短刀,本来是在吃肉的时候用来切肉的,后来逐渐的演变为武器,最后又演变成身份的象征,装饰越来越精美。有的短刀甚至是镶嵌黄金的。刘芒对短刀没兴趣,对黄金有兴趣。

“在这里!”刘芒忽然兴奋的叫起来。

他学习文化的领悟能力很差,记忆力却很好。在这么混乱的战场上,他居然很快就找到了石尔泰的尸体。他蹲下身去,从石尔泰的身上,摸出一把短刀来,放在自己的眼前,仔细的观看。石尔泰的短刀,果然是镶嵌有黄金的,就在刀柄和刀鳄的位置。

刘芒用牙齿咬了咬短刀上镶嵌的黄金,确信是真金无疑,顿时满脸的得意。忽然间,他想到什么,举起短刀,送到魏大哥的面前,满脸诱惑地说道:“大哥,这块金子起码有二两,送给你!足够你娶一个像样的婆娘了!”

魏大哥笑眯眯的摇头,憨厚无比地说道:“俺不要。除非是都督大人奖励给俺的,俺才要。”

刘芒看看四周,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笨啊!这是金子啊!金灿灿的金子啊!你看它的光芒,是多么的璀璨!二两的金子啊!现在白银不值钱,足足三十两的白银啊!”

魏大哥还是笑眯眯的摇头,憨厚地说道:“俺不能要,你也不能要。你先收着,一会儿交给铿字营的人。上头没有说让咱们出来打扫战场,所有的战利品,我们都不能掌管。”

刘芒无奈的呻吟两声,只好将黄金短刀收起来,继续是寻找其他的战利品。这把黄金短刀被魏大哥看到了,他是不可能私藏了。最多也就是玩两天,就要上缴。什么?杀人灭口?干掉魏大哥?刘芒的思想觉悟还没有那么差,否则,早就被踢出虎贲军了。

只可惜,刘芒转了一圈回来,并没有发现其他的有价值的物品。能看上眼的,始终是只有这把黄金短刀。鞑子的等级制度是比较森严的,地位越高的人,得到的财富越多。鞑子最看重军功,因此,又可以说是战斗越勇敢的人,获得的财富越多。

想要搜刮财富,只有在白甲兵和红甲兵身上动手。一般的鞑子,身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的。贫穷,其实也是鞑子战斗力强劲的原因之一。抢掠是最基本的战斗力啊!鞑子两次入寇,前锋的战斗力都极其彪悍,不就是因为有财富的刺激吗?

忽然间,刘芒眼角的视线,看到一个人影站在附近不动,看着地上发呆。他也没有其他的动作,就是看着地上默默的发呆。刘芒扭头一看,正是同伴黄弦。他情不自禁的诧异地问道:“葫芦,看啥呢?不穿衣服的美女?”

因为黄弦平时在部队里面,基本上是不言不语的,大部分的时间,都趴在地上练习瞄准姿势。有时候一天说不来三句话,所以外号闷葫芦,简称葫芦。不过,刘芒对黄弦是真的佩服。没别的,就凭黄弦开枪从来不失手这一点,刘芒就佩服得不行。

尤其是狙击手进行潜伏训练的时候,黄弦可以趴在野地里,一天一夜不动。无论是蚊叮虫咬,日晒雨淋,就跟长在地上的石头似的,坚决不挪窝。刘芒的性子比较跳脱,每次潜伏训练,都是咬紧牙关坚持下来的。训练结束,整个人就跟虚脱一样。和黄弦比起来,就连刘芒都察觉自己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果然,黄弦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朝前面努努嘴。

刘芒立刻跳着跑过来,看着刘芒的前面。魏大哥自然是紧紧的跟了过来。原来,地上有一具鞑子的尸体,几乎被血泊完全掩盖了,根本看不出面目,身上的盔甲也看不出什么颜色来。但是,他有一只手露在外面。大拇指上戴着一个碧绿的翡翠扳指。刘芒毫不客气的动手,将这个扳指除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