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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音布!”

“你第一个上!”

哈宁阿对身边的大汉叫道。

“吼吼!”

达音布响亮的回答着。

他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白甲兵,手脚粗大,四肢孔武有力。他身上的银白色的盔甲,打造得非常精致。由于鞑子普遍缺乏精良的盔甲,这样精美的盔甲,基本上是最勇猛的战士,才有资格得到的。事实上,在哈宁阿的麾下,这个达音布,的确是第一号的勇士。在这三个牛录里面,还没有人是达音布的对手。

每次征战,这个达音布都是前锋,远距离射箭,近距离劈砍,让无数的敌军闻风丧胆。崇祯二年鞑子围攻遵化的时候,就是这个达音布第一个爬上遵化的城墙,一口气斩杀五个明军,愣是打开一条血路。后面的鞑子蜂拥而上,占领了遵化。最终,大明山海关总兵赵率教,在遵化遇难。攻克了遵化以后,鞑子长驱直入,围攻京师,天下震动。

崇祯七年,鞑子再次入寇,攻打保安州。又是这个达音布,第一个登上城头,杀开一条血路。最终,保安州被鞑子拿下,所有的财富和人口,都被掠夺一空。连遵化、保安州那样的坚城,达音布都能够顺利的爬上去,这小小的黄县,更是不放在他的眼里了。

达音布使用的弯弓,是精心制造的,力量非常强,比一般鞑子使用的牛角弓,射程要超出三成以上。当然,开弓的力气,也要比一般的牛角弓强大很多。依仗着强弓弩箭,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内,他指哪打哪,箭无虚发。在攻城的时候,他站在城下,可以连续不断的放箭,射杀城头的守军。攻打遵化的时候,他曾经连续射了七箭,射死七个明军军官,极大的震慑了明军的士气。

其实不需要哈宁阿的吩咐,达音布已经冲在最前面了。每次作战,都要首先登城,几乎成了他的习惯了。因为,每次首先入城的勇士,都能得到极其丰厚的奖赏。无论是金钱、女人、地位,都大大的上升。达音布喜欢金钱,喜欢女人,喜欢地位,黄县这样的小县城,他更是不能放过了。

在奔跑的过程中,达音布手里的弯弓,已经半张开,粗大的箭头,就扣在牛筋做成的弓弦上。距离城墙还有大约三百步。他还要继续跑一段距离,才能进入弓箭的射程。

“孟侠,你负责那个白甲兵。”

独孤猎猫着腰,来到孟侠的身边,低声地说道。

战斗尚未开始,独孤猎就迅速的安排了狙击手分队的主要射杀目标。张准给狙击手分队的任务,永远都是狙杀敌人的主要骨干。对于鞑子来说,就是他们的白甲兵和红甲兵。其中,又以白甲兵是最佳选择。

独孤猎的枪法是最好的,眼神更好。他一眼就判断出,在鞑子的队伍中,有一个白甲兵威胁最大。这个白甲兵奔跑的速度很快,个头也很大,手上的弯弓和箭镞,都和一般的鞑子有区别。显然,这家伙是个危险人物。既然是危险人物,当然要首先干掉。

不过,独孤猎不准备自己独食。现在的他,已经不单单是狙击手的角色,更是一个教官和指挥官合二为一的角色。他要负责的,不再是如何单独的狙杀敌人,而是如何尽可能的发挥每个狙击手的潜能,整体的提升狙击手小分队的战斗力。

扩编以后,狙击手分队来了很多新手。孟侠就是其中的一个新手。他们的枪法都是不错的,有成为优秀狙击手的潜质。但是,作为一个出色的狙击手,仅仅是枪法不错,还不够。狙击手要成熟,还要经历方方面面的考验,尤其是实战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