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两人关系亲密,所以张准有时候反而不在意杨映菡的容貌姿色。娶妻当娶贤,纳妾当纳色。张准是赞成这句话的。做情人的可以很漂亮,很妩媚,很娇艳,但是,老婆一定要温柔娴淑,懂得持家之道。当然,如果能够有一点点的威压,可以弹压后宫的话,那就更好了。眼前的杨映菡,这样的打扮,少了几分的柔弱,多了几分的刚强,正是理想的后宫之主的人选。
心有所得,张准点头说道:“不错,是好看了一点。”
杨映菡没有听到前面两人的说话,好奇地问道:“你们说什么呢?什么好看了一点?”
张准意味深长地说道:“你这样穿着打扮,好看了不少。”
杨映菡顿时又脸红了,没有说话,忙着将桌上的东西收拾好。不过,从她红扑扑的脸颊,还有时不时眨动的大眼睛来看,对于张准的赞扬,杨映菡还是挺喜欢的。不过,她不会像小丫头那样直接表露出来。内敛、温柔、善良,这大概是她的全部特点了。
薛凝影小眼珠一眨一眨的,神秘兮兮地说道:“菲菲姐姐正在给我姑姑化妆,她说,一会儿姑姑出来的时候,非得艳压群芳,仪态万千,惊为天人不可!”
张准有些诧异地说道:“你姑姑?”
心想,薛知蝶不是崇尚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吗?她要是浓妆艳抹,涂脂抹粉的,倒是没有了原来的清冷孤傲的味道。这个沈凌菲,到底要做什么?毁人不倦?还有薛知蝶,怎么居然会被沈凌菲摆弄起来?她以前好像不怎么爱打扮的啊!情不自禁的皱皱眉头。
正要说话,外头脚步声传来,正是薛知蝶和沈凌菲两个。
看到薛知蝶的样子,张准情不自禁的松了一口气。原来,薛知蝶并没有化妆,依然是清冷的气息,只是耳朵多了两个耳环,脖子上多了一条项链,胸口上多了一个吊坠。清冷的气息,越发的显露出来,似乎比以前还要冷艳几分。艳压群芳,惊为天人,倒也担当得起。
只见她穿着一身垂地长裙,鹅黄颜色,愈显出她肌肤吹弹可破。领口隐有凤纹,外披连珠丝织罩衣,腰间流苏低垂,饰以白玉环佩,颇有雍容之姿。原本傲然挺立的胸脯,似乎受到了专门的压制,不得不暂时屈服。长裙摇曳游荡之间,果然是天香国色,超凡脱俗。
以前的她,因为是遭遇不幸,流落浮山所,衣服装饰,自然不可能华贵。在即墨县周围,即使有钱,也买不到真正的上好的衣饰。她的气质和冷艳,也就无法完全衬托出来。现在,穿上显然是沈凌菲从江南带来的衣衫,以前从来没有展露过的一面,终于是淋漓尽致的绽放出来了。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这一切,薛知蝶都全部具备了。
美。
很美。
非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