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很贵。
犹记得当初张采萱买地,荒地才二两多一亩呢。如今只能买一头猪崽了。
屠户又来了生意,顺口道:“你们若是要,下一次集市过来拿。”
要是肯定要的,猪崽现在贵,以后猪肉贵是必然的。
如今镇上的粮食还是一样紧俏,并没有因为天气回暖而回暖,照旧是每天五十人,每人五斤。所以,白天的粮铺就算是开了门,也是卖些盐和糖,也早已不是当初的价钱,一般都翻了三五倍,有些东西甚至是十倍。
现在不用砍柴,张采萱忙着晒草,还又上山两回,将笋采回来腌上。
当谭归的马车到了门口时,张采萱几乎忘记了这个人。
看到之后才想起来,这个人还欠他们一千两银子呢。
谭归带着两个随从,进门就看到满地半干切碎的草,张采萱还在屋檐下切得欢快。
谭归早已不复当初的狼狈,一身月白长衫,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嘴角笑容温和,风度翩翩中带着点痞气。带着两个随从踏进门来,“夫人,我来还银子了。”
阳光刺眼,张采萱眯着眼睛看清是他,道:“谭公子,还以为你贵人事忙忘记了。”
他含笑抬手,微微弯腰一礼,“怎么会?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张采萱两人是救了他没错,但救命之恩还是过了,当日就算是他们不出现,谭归也不会死。
再说,还有杨璇儿到处找他呢。
就凭她满山到处转悠,找到他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