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山镇山青水美,钟灵毓秀,就暂且定居在此地罢。
第二日,陆浅葱去了县衙一趟,暂且在本地落了户。
路过当铺时,她虽是万分不舍,但还是选择把自己仅剩的一只金玉镯子典当了,加上耳朵上那对半旧的明月珰,零零碎碎一共典当了二十多两白银。
接下来,陆浅葱便开始四处打探住宅。她想找一处临街的店铺,不需要太大,但一定要有地窖,最好还带个院子。
她想重操母亲的旧业,以当垆卖酒为生,不求大富大贵,只愿平淡无忧。
这样,也不辜负阿娘的一番期望了。
☆、第10章 酒肆二
或许是陆浅葱运气好,她很快就看好了一处合适的房舍。
屋子的主人是一个年轻的秀才,家里本来是开包子铺的,无奈双亲去世,秀才又急着上京游学,故而才低价出售自家的房屋。
一大早,秀才便带着陆浅葱去看房子,一路上遇到早起耕作的人们,无论男女,他们都热情的朝陆浅葱问好,有几个上了年纪的大娘甚至热情的围上来,问她诸如“姓名年纪”、“打哪儿来”、“可曾婚配”这样的问题……
陆浅葱知道她们半是热心,半是好奇,只好含笑一一答了,半天才送走她们。
秀才拆下蒙着蛛网的门板,看着陆浅葱,有些憨厚的笑了笑:“你莫怕,她们没有恶意。”
“我知道。”陆浅葱点点头,跟在他身后进了屋子。
这幢二层楼的屋子虽不在乌山镇的中心位置,但好在面朝大路,每日出门砍柴、耕作、浣衣的人来来往往,倒也热闹。屋子有些老旧,但很敞亮,里屋有一间地窖,原本是农家用来藏地瓜白菜过冬用的,屋子后面带一个小院子,院子中还有一口古井,只是堆满了落叶,井水早就枯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