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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用、咳咳……其实你打给我的钱我一直没动,也没告诉你老婶,都攒着呢,现在应该有二十多万那样。本来想留给你娶媳妇,现在也用不着了。等过几天去镇上,我偷偷找家银行给你打过去,你自己攒起来当小金库,遇到要紧事能拿出来应应急,省得到时候束手束脚。”

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攒私房钱怕是男人根植在dna里的技能吧,老叔能不能教点对的?

好在沈昼拒绝了:“别给我打,打过来我也得给你汇回去,麻烦。”

“哎你这孩子。”

老叔无奈地叹了口气。

但毕竟是自己亲手拉扯大的,老叔了解侄子的性格。沈昼不在意绝大多数东西,所以对在意的东西异常执着。

他干脆放弃劝说,继续聊下个话题:“对了,你们结婚有一周了吧。感觉怎么样,真心对你好不好?”

婚礼前老叔腿摔骨折了,觉得拄拐上台丢人,便没去参加婚礼。

那家伙会怎么评价自己?程真心注意力立刻集中到耳朵上。

“他挺好的,”沈昼语调低慢,“会收拾摔碎的碗,会把打到锅里的蛋壳捡出来。今天回来怕我累,还主动开了一路的车。”

“那生活习性方面呢,”老叔一副过来人的口吻,“两口子在一起,有点小摩擦、拌两句嘴都是正常现象。但要是生活习惯合不来,一个月两个月能忍,慢慢的时间长了,总有一天会忍不住爆发的。”

“他生活习惯也不错,喜欢早起锻炼身体。”沈昼顿了顿,“就是”

……就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