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是黑色天鹅绒制成,是一件经典款燕尾服,胸前别着一只钻石镶嵌的胸针,简简单单的竹叶形状,却成了这件燕尾服的点睛之笔。
见离忧喜欢,褚良也扬起了嘴角,说:“你喜欢就好,快起来穿上试试。”
兴奋过后,被担忧取代,离忧摩挲手里的衣服,说:“哥,这衣服应该很贵吧。”
褚良见状心疼地说:“阿杰,现在整个华城都在我的掌控之下,买什么买不起,不过就是件衣服,你安心穿着。”
离忧语重心长地说:“哥,‘得民心者得天下’,您要想更进一步,就得约束自己,约束手下的士兵,否则一旦激起民愤,就算再强大的军队,也会被打垮。”
“能说出这番话,我们阿杰出息了,这学没有白上。你放心,哥心里有数,不会让你没了靠山。”
“嗯,我相信哥,那我就试试。”
褚良不说,离忧差点忘了,在褚良回华城之后,就把褚杰送到了学校,现在他还是个刚刚入学的大龄学童。
“试吧。”
离忧躲到屏风后面,将身上的睡衣脱掉,换上白色真丝衬衫,和黑丝绒的燕尾服,再配上一双棕色的皮鞋。从屏风后面出来时,像是换了个人,活脱脱一个西方贵公子的形象。
褚良愣了愣,笑着说:“我们家阿杰长得就是好看,这衣服穿在你身上真的是相得益彰,阿杰一定是今晚舞会的主角。”
“我哪有哥好看,这身军装多神气,定能迷倒一片。”离忧顿了顿,接着说:“哥,你今年也二十五了,放在平常人家早该成家立室了,正好趁这次舞会给我找个嫂子,这样就能有两个人疼我了。”
褚良神情一怔,随即笑着说:“你还真是贪心,有我一个疼你还不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