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后世那些富豪与女明星的关系一样——我可以在你们这挟星身上一掷千金,也可以跟你们秀各种恩爱来证明我风流,但你们想进我这豪门,那对不起,不行!
最多,那些人也就是纳名妓为妾,标榜一下他的风流、他的魅力。
而妾的地位
妾在最早的时候本来就是奴,即便到后来,也是能买卖的。
在很遥远的部落征伐时代,战争中一旦俘虏人口会怎么办?当然是,让男的去干苦力,让女的留下伺候自己,而年轻貌美的女性,还附带有胜利者发泄的功能。
拿靖康之耻为例,“妾”更像靖康之耻中被俘的女人,被金人当做侍婢外加。
关于妾的地位,最出名大概就是,苏轼拿小妾春娘换马以及春娘写的绝命诗——为人莫作妇人身,百般苦乐由他人。今时始知人贱畜,此生苟活怨谁嗔。
这里说一下,这些事儿是真事儿,但是不是苏轼干的,还真说不准。
拿妾换马这事故事的原型,在唐代就有,卖妾换马的那个家伙姓鲍,叫鲍生,唐李玫《纂异记》和其他唐人笔记都有载。
而所谓的春娘写的绝命诗,其实是唐朝诗人张祜写的诗,被人改了几个字,就成苏轼小妾春娘写的了。
当然,若说苏轼效仿古人将春娘送给蒋某以换蒋某之好马,也不是一点可能都没有,毕竟,妾的地位真的是太低了,甚至就连诗仙李白都有一句诗“千金骏马换小妾,笑坐雕鞍歌落梅”。
所以,就算是盛唐,所谓的爱妾也不过就与一匹骏马等同。
而且,这种事是被封建伦理认同的,还会被传为佳话,甚至就连法律都明确了妾的地位——“夫殴妻者,非折伤勿论”,“妻殴夫者杖一百”,说的是丈夫打老婆,不打残不论罪,但妻子打丈夫,就要杖一百。而“妻殴伤妾者,与夫殴妻之罪同”,妻打妾的论罪,跟丈夫打妻子一样,不打残不算有罪,就算打残,也“减凡人二等”,比正常的打残惩罚轻二等。然而妾若是要打妻,罪就又与妻打夫等同了。
所以说,一入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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