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警察查身份:“长静高中的教师?”
崔茜点头:“是的。”
警察看袁忘身份:“侦猎社。”
袁忘点头:“对。”
警察很有经验,感觉到这案子不好办。他偏向相信崔茜,但是巡警资料表明,钢笔是从崔茜包里拿到的。那只能是调监控了。
监控中,袁忘打着电话,经过站立等待的崔茜身边。两人错身而过,大概有十公分左右间隙。袁忘一只左手下垂,拿起来抓了抓左眉毛。右手拿的电话始终没有放下。因此袁忘和崔茜唯一一次近距离接触中,袁忘是不可能将钢笔放到崔茜的包内。
相反,因为袁忘身体的遮挡,监控没有拍摄到崔茜手部动作。
警察将两人分开谈话,崔茜认为袁忘诬陷自己。原因是袁忘的侦猎社同事潜伏在长静高中内,她发现了此事,为了堵上自己的嘴,所以诬陷自己。
警察问,为什么你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校方呢?
崔茜回答称自己并不肯定。不过只要警察去长静高中查访,一定能知道里面有侦猎社的人。
警察告诉崔茜,这是违法的。猎人有权力伪装身份。明知道猎人卧底抓坏人,警察却去坏事,这肯定是不行的。至于伪造他国高中文件,这种事即使归美国管,也不归警署管。
再者,本案的问题是盗窃,而不是诬陷的理由。
和袁忘对话就很没有营养,袁忘始终坚持,自己买笔准备送人,结果被偷了。至于怎么偷的,袁忘不知道。但是袁忘知道自己在公园内只靠近过崔茜,他并不肯定是不是崔茜拿的,所以只是要求崔茜让自己看下包。
当然不能现场诬陷,在公园的停车场,有人已经把钢笔送到崔茜的包里。
警察有几个选择,第一选择将案件直接交给地检,由地检来决定是否对崔茜提出指控。第二选择,警察联系警局便衣立案调查。无论是哪个选择,除非有铁证,否则崔茜在24小时之内不可能离开警署或者警局。
赵雾在崔茜被捕的第二天下午得手,袁忘收到消息,也不想再为难崔茜。向警方表示自己不再追究和计较。警方并没有掌握崔茜盗窃的直接证据,毕竟只有钢笔在其包里一个结果,而没有钢笔在其包中的过程。
从主观上来说,警方和地检都不相信崔茜会盗窃一支钢笔。于是崔茜很快就被释放,不过她还是嫌疑人,暂时不能离开纽唐,并且不排除未来被指控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