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白起怔了一下,便下意识想迈步离开。
“既然来了,又何必如此着急离开呢?”
她脚步一滞,颦眉抿唇,心中不信邪道:她已用“雾界”隐了身,不可能被人发现才对。
但事实上,是她托大了,只见下一瞬一柄金尖枪头倏地一下刺向她的位置。
她双眸瞠大,侧身险险一避,枪刺来的风声像锋利的镰刀割落了她的一缕发丝。
陈白起盯着地上的那缕头发愣了一下。
再抬头,便见那男子身旁站着一位身穿软皮甲胃、手持金枪的青年,青年面容寡淡,但面上的那个青色的“奴”字烙印却令人一眼便记住了。
这时代的奴隶并不值钱,虽然是一条生命,但一旦被印上这个“奴”字便只相当于一件物品,而这件物品的价值皆来源于其主人的施舍。
一般人在买下奴隶时,为避免破坏其皮相,烙下的印记或手臂或背脊,鲜少人将其印在脸上。
这时殿中商讨的人也听到外面的动静,都一惊之下冲了出来。
“虽不知这位客人从何处而来,但既然来了,便不妨留下来做个客吧,让我们尽尽地主之谊。”虚虚缈缈的声音像青竹迎风不知从何处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