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只有三个小丑,但是这里的三不是狭义的数字,而是美妙的虚数。无数个小丑的起源全都不同,因为造就他们的蝙蝠侠并不完全一致。

硬币的两面,哈哈镜的两侧,多么奇特的玩笑,多么美妙的戏码,蝙蝠侠和小丑的纠缠我可以看上一百遍不同版本的剧情!

但还是会腻。

于是我精心策划了虚弱的梦魇的逃离,哦,可怜的巴巴托斯。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侥幸,自己的“幸运”,都来自于看守的一时兴起呢?

在注定的那个意外里,梦魇找到了完美的载体,他遍访多元宇宙,精心挑选了最适合的那一个,他用尽了手段,终于的到了合适的傀儡。

狂笑之蝠。

哇!那可是个坏玩笑,但“读者们”喜欢这样的剧情发展。他是蝙蝠侠和宿敌的集合,是一切邪恶的化身,他做下的恶行即便用最小的字体书写也需要花上几千页白纸。

但他是个多么合适的角色啊!“读者们”简直迫不及待的想要观看后续,可惜了,傀儡终究是傀儡,演不出更有趣的戏码。

他就像一只摇尾乞怜的小狗,为“主人”献上了一切,替那个弱小的梦魇四处奔波,屠杀自己的同位体以获取蝙蝠金,好让他的“主人”来到一切故事的根基,“主世界”。

但是聪明的“读者”发现了一只不同寻常的幼虫,对,就是可怜的小杰克。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他就知道,这孩子是个能成事的。

一个毫无信仰却可以直视天使荣光的人类,一个注定成为小丑却早早就觉醒了反抗意志的幼生体,那与连接多元宇宙的能力的天生契合简直是上天赐予的礼物!是天父赐予我的绝妙转折!

但人类是多么不可思议的生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