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很顺利,小詹姆斯是个生活有些放荡的公子哥儿,夜里进了酒店,第二天中午才睡眼惺忪的出来。一天都耗在豪华的商业街里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大概是没看到合心意的,什么都没买就唉声叹气的走了。

很不凑巧的,晚上发生了抢劫案,三死一伤。刚巧就是小詹姆斯逛的最久的那家,如果再逛一会儿才去吃饭,公子哥儿怕不是要吃枪子儿了。

第二天,很顺利,小詹姆斯昨天回酒店比较早,但还是睡到了中午才出来。他今天心血来潮的去逛了逛哥谭的码头,啧啧称奇地拍了不少照片。倒大霉的撞上了正准备卸货的,差点挨揍。

旁边戴着墨镜看不清脸,人高马大酷的和武打明星一样的保镖好像想撸袖子上前维护雇主,但是人怂怕麻烦的小詹姆斯立刻拦住了,连连道歉拉着保镖走了。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约翰听说那间仓库着了火,一个活口都没留。

第三天,小詹姆斯照例睡到中午才起,他在市中心的餐厅定了桌子,吃到一半的时候和旁边站着的保镖说了两句话,好像是保镖说了句菜看起来也不怎么好吃,他居然把保镖也拉了坐下来点了餐。

下午他们又出去逛街,小詹姆斯喜气洋洋的进了一家有名的夜总会,知道这家店背后有本地老牌家族的约翰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但为了雇主的那五百美金,他还是跟进去了。

小詹姆斯和保镖不见踪影,大概是进了包间。被热情的服务生缠住的约翰有些狼狈的进了洗手间,刚进隔间点上一支烟,就听到有人进来了。

他敲了敲约翰的隔间门,约翰不太耐烦地叼着烟,含混不清的说这里有人了。但是对方还是坚持不懈地敲着门,约翰这次心情更糟了,他有些暴躁的大喊“说了这里有人了,你他吗是聋了吗?!”

对方不再敲门,但外面随之传来了“咚”的一声巨响,好像是有人摔倒了。约翰等了一会儿没有人爬起来的声音,他有些慌。门口搜身的时候他把刀藏在后巷的垃圾箱里了,现在身上什么武器都没有。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约翰有些惊慌地掏出打火机,喉结滚动了一下,决定拿着打火机和外面不知是人是鬼的玩意儿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