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西没有说话,但心里默默认同这一猜测。
“另外,我发现自己熟练美语。”
玛丽切换了口音,“如果我来自大西洋的另一侧,更能说明为什么我对伦敦感到陌生。”
美国南北战争刚刚结束两年。①
战后,美国的宪法与其他规章被修改,由松散的邦联国成为了一个联邦国家。大可不必夸大联邦国家体制有多优秀,仅仅就现阶段,南北一统的美国发展更迅速。
基于此上,美国内战结束,年轻人跨洋开始一场大学前的游历就很符合逻辑。
达西猜测M·明顿的祖辈从英国迁移到美国,家庭环境仍有浓厚英伦氛围,但也不可避免地沾染美利坚气息。
比如说在淑女面前公然提及分赃,哦不,是平分赔偿款。哪怕主要是为转移乔治安娜的恐慌情绪,但也不会是英伦绅士能想敢说的招数。
以上也能解释为什么M·明顿在英国像是查无此人。
“既然决定暂居伦敦,那就收下它们。”
达西将一个文件袋放到桌上,“你救了乔治安娜,这是你该得的,拿着吧。”
听听这语气措辞,什么叫做该得的?此话丝毫不似道谢,生硬地接近居高临下地赐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