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已经跟阿克瓦当局签署勘探合作协议,但阿克瓦目前还禁止外国资本直接进入其国内矿产的开发,也就是他们目前在德雷克矿区所拥有的优先开采权并不坚实,有可能被推翻掉。
阿克瓦在受赛维义军政府当局统治之后,国内实行的依旧是当时殖民者所遗留下来的法律,对国内矿产资源的探矿、采矿都有严格的定义。
目前曹沫是以菲利希安家族采金公司的名义,跟阿克瓦当局签署勘探合作协议,但在法理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探矿权,更不要说采矿权了。
阿克瓦的法律规定,菲利希安采金公司除了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外,还需要在德雷克地区有持续两年的勘探动作,或者在该地既有的勘探成果之上有新的矿产资源发现,才最终形成完整可以转让的探矿权。
而采矿权的限制更严苛,一方面是目前还严格限制外国资本对直接负责矿产开发的矿业公司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另一方面在与矿产资源勘探储藏相匹配的开发投资满一年之后,才最终形成完整可以转让的采矿权。
曹沫此时在西非不再是什么吴下阿蒙,在阿克瓦的投资也不怕被人轻易踢出局去,但对手真要作梗,仅仅从阿克瓦现行法律层面,还是能给他们制造很多的障碍。
当然就算没有竞争对手跳出来横生枝节,事情也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一是阿克瓦对外国资本进入矿产开发的政策,还没有彻底打开;甚至在阿克瓦下一轮的经济政策变革中,政策会打开到什么程度,都还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
以最乐观的估算,曹沫最终能对合资矿业公司控股,并通过对合资公司提供贷款、设备租赁以及技术支持等方式,将非控股之外的盈利也都吃入肚中,但这也意味着曹沫他们需要承担德雷克金矿全部的资金、技术及设备等各方面的投入。
德雷克地底没有超大型铜金矿倒也罢了,倘若真要有,实质是一个令人又喜又忧的问题。
伊波古、奥古塔金矿,是较为纯粹的高品位岩金矿,开采、选矿以及剔除粗粒金之后的含金矿砂提炼,都较为简单,投资也就有限。
铜金矿是大量的铜金化合物混合在一起,在开采以及经过初步的粉碎精选后,也需要统一送入铜冶炼、精炼厂进行治炼、精炼;黄金只是作为精铜的附属产品而存在。
曹沫现在显然没有能力建造大型铜冶炼厂,而德雷克的工业配套基础也极为薄弱,不具备建大型铜厂的条件。
这意味着开采出来的铜矿石,还要从佩美港转运到国内进行冶炼。
即便铜矿的附加值要远远高过铁矿石,长途海运成本占比不会太明显,但为了尽可能节约运输成本,矿品位才15左右的原矿也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差不多要将矿品位富集到20甚至更高的铜精矿,运回到国内的冶炼厂最为经济。
曹沫最初是打算正对德雷克矿区进行初步勘探,只要确认地底的岩金储量具备开发价值,就投入两三千万美元的资金,建造一座日开采三千吨矿石规模的开采场以及一座处理能力相当的提炼厂。
倘若德雷克地底仅仅是一座中小型的铜金矿,矿石开采规模控制在两三千吨,即便需要增加一套选矿富集设备,但同时也能节省掉建造提炼厂的投资,总体算下来,并不需要额外增加多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