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江南一带,虽然说不上防守空虚,但终归是兵力不多。如今,正是一鼓作气的好机会。
蒋蒙和申屠冠对视了一眼,两人又转过头,看向面前的常胜。
常胜再无犹豫,这一场奔波,原本要做的,便是奇袭楚州半岛,登岸江南。只要打乱西蜀的江南大势,到时候,有楚州半岛这个桥头堡在,后面的南征大军,会源源不断的赶过来。
定州那边,不管是东关还是北关,不仅城高墙厚,更是西蜀精锐驻防,很难打下来,无疑,江南是更好的选择。
“听我军令。”常胜咬了咬牙。他今年才二十五,却已经是三军主帅,这一次,便要带着三军,去打一场,让整个天下瞠目结舌的奇袭战。
“登船!”
“军师有令,速速登船!”
“登船——”
“攻破楚州,活捉西蜀于文!”
夜色下,急行军的十万余人,只暂歇了几个时辰,便又登上商船,仗着天色,准备奇袭楚州。
……
“于将军,天色暗了,还请早些歇息。”
正在楼台上,看着远方失神的于文,听到护卫的轻唤,才点了点头。
他的人生,算得上出彩。虽然不是个大户公子,但年轻时,便敢抱着一柄剑,遍访天下名师。当然,并非是要做侠儿,而是立志为国效力。
后来他考上了武进士,再靠着积攒的军功,擢升为金刀卫。他以为,他的人生,应该是要在朝堂里,在皇宫的御道上,走完这一生。
直至他遇到了小侯爷,他并无二话,仗着心头尚热的血,帮忙救国,帮忙斩奸相。
又直至他遇到了主公——
他才发现,他三十五岁的人生里,该有一场更大的波澜壮阔,才算不枉此生。
吾于文,字文则。
愿为天下先,以剑杀乱,乞一场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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