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风萧萧,草木泛黄。纷扬的红叶从山谷周围的小山上吹落,覆盖在谷中大片的尸体上,沾染了更鲜艳的红。
犬裔猎手们精准的射击不过持续了半刻钟,就有近两百棕榈武士被袭杀。谷中的一百多红发精锐随即发动冲锋,把剩余的百余名武士击溃。短促的伏击骤然激烈,又飞快结束。瓜基利战士们嘶吼着,挥动铜矛,射出羽箭,追逐着溃散的敌人。
棕榈族长佐托尔一动不动,仰倒在草地上。他双目不甘的睁大,身上插着数十支锋利的铜箭,身下是不断扩散的殷红。死亡是如此的突如其来,甚至没给他留下遗言的时间。直到死去,他的眼中还残留着惊讶与不解,仿佛犹在质问:我怎么就忽然死了呢?偷袭的北方蛮子,不讲...
“哈哈,呆鹿,诈败诱敌,伏击斩首,真是屡试不爽!”
红猴奥佐马咧嘴大笑,带着上百猎手,敏捷的从两侧的山崖上爬下。在他身后,成千上百的瓜基利战士在山崖上冒出头来。他们低声狼嚎着,沿着山崖的边缘,向山谷外的棕榈武士杀去。
“红猴,我就想不通了,为啥每次都是我来诱敌?被人追的跟死狗一样,还得时刻留着力气,免得把对方甩掉。”
红鹿马萨特气喘吁吁,有些不满。他一路诱敌,被佐托尔撵了二十里,好不容易才引到伏击的山谷。
诈败诱敌说来简单,其实是个真正的技术活,尤其是用两脚跑的时候。战士们要是没有足够的战斗意志,逃着逃着就会溃散;而要是没有足够的机动能力和经验,跑着跑着就会逃错了路。马萨特奔逃的时候不仅要控制速度,还要不断调整方向,中间损失了十几个诱敌的精锐。
“呆鹿,这不是你有经验,跑的又快吗?”
“哼!红猴,你多诱敌几次,也就有经验了。”
“马萨特!我是红猴战团的正团长,你是副团长。按照南方大部落的规矩,你必须听我的命令!”
红猴奥佐马把脸一板,按了按腰间崭新的青铜剑,话语中透露着几许得意。北征之后,他颇受陛下的器重,成为三千人战团的团长,而呆鹿马萨特担任他的副手。他们手下的三千战士,则是从数万西部犬裔中选拔而出,各个都是善战的好手。
“...行吧。但我负责了最危险的诱敌,按照南方大部落的规矩,这两百多首级战功都是我的!”
红鹿马萨特顿了顿,眼神闪动,说出了自己的算计。
“至于后面的战功,我们两要平分!”
“...给你就是!不过是两百多个首级。我还以为南方部族都像死神大酋长的部落般难缠,没想到如此不堪一击。现在看来,别说几百个首级,就是几千个也容易的很!”
奥佐马一脸自信。他稍稍思考,就看向棕榈族长佐托尔的尸体。
“那个南方酋长的首级...”
“也是我的!”
马萨特神情一急,喊出声来。
“他追了我那么久,我要把他头盖骨敲下来,当碗使!”
使用人骨器皿也是荒原部族的传统。不过荒原上缺粮食更缺酒,犬裔们用不上酒杯,只能用碗。按照荒原祭司的说法,这种器皿可以吸取敌人的勇武与生命,让勇士更加勇猛,更加强壮!
“给你,都是你的。这个南方酋长虽然勇敢,但脑子不好使。我用他的头盖骨做碗,弄不好会变笨。呆鹿,你用正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