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反派竟是我自己(夺冠fg加更11/100)
下午一点半。
一辆的士停靠在s公司不远处的街道旁。
支付了相较于国内贵约五成的打车费,林烨从车内下来。
他已经尽可能的远离s公司大门,在这个还有一百米左右的街道就让司机师傅停下了。只是,即便是这样,追星男孩女孩的队伍依然围堵到了这边,其中还不乏一些明面上的狗仔。
为什么说是明面上……
狗仔的第一技能是什么?
拍照技术?
nonono。
是隐藏自己的能力。
要是狗仔被艺人发现了,你还偷拍什么?
在兵王烨的训练下,只要不是很多人同时注视着自己,零星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林烨是能够察觉到的,镜头也一样。但即便是这样,在狗仔隐藏在人群中偷拍他,他也没办法发现。
基数太大了。
林烨看着那一大票的追星族,想了想,转身来到一旁的商店买了一顶帽子。
虽说风衣和鸭舌帽这种组合混搭的太过违和,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拨弄了一下头发,戴上鸭舌帽,双手插兜,向着s公司走了过去。
停车场要绕一圈,林烨选择冒险从正门走。
反正即使被发现了也没什么,他又不是艺人,能不能认出来他还两说呢。
假设认出来了,那也只会认为他是来找亲故的,顶多合个影,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到底,不是这些追星族追的那颗星,都没什么大问题。
只是,林烨来到s公司门前又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怎么进去?
艺人来了会有保姆车开路,这些粉丝也不会阻拦。但林烨是一个人来的……
算了。
压低帽檐。
“麻烦让一下。”
林烨是运动员,还是臂力极强的射箭运动员。在臂力这一块,除了个别几个项目,没有哪个项目的运动员愿意和射箭运动员掰手腕。
这些粉丝大都是年轻人,身体素质参差不齐,但面对系统训练了这么多年的林烨,很轻易地就被他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