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的是,滕宗谅会做此安排,显是出自一片淳淳爱民之心。
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在外人眼里,滕宗谅所犯下的可是擅自挪用公用钱的过错。
就如不久前柳七亲历的进奏院一案,一旦遭人告发上去,那真是可大可小了。
再联系上狄青在信头简单提到的,王钦若被人归还,不日即将抵京的消息……
算算日子,王钦若哪怕走得再慢,到汴京也有近一月功夫了罢?
陆辞深深地叹了口气。
当年心怀鬼胎的王钦若,在去到秦州的短短月余里,不说将账目摸个清楚,大概的数额想必还是有的。
如此大张旗鼓地购种散播,于当地堪称轰动了,怎么可能不让王钦若起疑心?
亏滕宗谅与他共事多年,却还是这么粗枝大叶,竟是半点没学到他凡事先讲究请示上级、登记报备,保全自身、再作具体打算。
陆辞对友人的心大,可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哪怕真遇到紧急情况,他需得先斩后奏时,也是在应付过危急关头后,即刻设法补救,堵上漏洞的。
绝不会大大咧咧地留这么一个亏空,由别人攻诘去。
无论如何,秉着尽人事,听天命的念头,陆辞还是无奈地提起笔来,逐条写下给漏了小辫子还不自知的友人的补救建议。
要是能打上这个时间差的话,说不定还能以幕职官对事务不够熟悉,而将账本上的‘公用钱’与‘公使钱’混淆为由,及时填补上亏空,把此事蒙混过去。
公使钱与公用钱看似相似,也常被混用,名目上却截然不同:前者为节度使等荣衔者的月俸津贴,可由使相自由支配;后者则为各路州府军监公务经费,并不属个人所用,只要不是用于公务上的宴请、馈赠、补助等目的,哪怕是用之于民,也注定无法通过审计。
就看滕宗谅运气好不好,会不会被人抓住这一把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