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泱泱大国,讲究一个先礼后兵,”陆辞一本正经道:“然世子李元昊亲自领军,党项肆意破坏榷场,烧杀劫掠,公然掳走朝廷命官,不知礼仪为何。对如此胆大妄为的嚣张挑衅,是决计不能容忍的。”
滕宗谅顺理成章地附和道:“当即刻上报天听,联合北辽与吐蕃,对恣意毁约的党项,必须有所强硬表示。”
陆辞颔首:“在诏令降临前,我等当先断绝与党项的经营贸易,且于城中重金搜捕党项细作。”
明里暗里两张清单,现能一道清扫了。
实际上,陆辞不是不觉遗憾的。
毕竟他和曹玮一早便默认的是,制服党项的核心不在别的,还得落在李元昊头上。
这回在制定计划时,陆辞也犹豫了许久,看究竟是让李元昊顺利劫走王钦若后、再将其部曲清剿;亦或是不计一切代价,借此良机,暗杀李元昊。
李元昊一旦身陨,在李德明余下那些并不成器的子嗣中,势必围绕争位有一场大乱,而李德明本人虽能忍辱负重,到底匮乏魄力,再痛恨宋廷,也多半会不了了之。
只是这么一来,整个事件的性质便发生了彻头彻尾的改变——在素来藐视党项的朝廷看来,陆辞仅为秦州知州,却自作主张诛杀藩王世子,破坏边境安宁,无疑犯了为臣大忌。
如在恨他入骨的李德明的强烈要求下,宋廷为维护邦交,会否将他这一罪魁祸首交出去,或是自行处置以平对方怒火的可能性,便不是一般的大了。
即使小皇帝定然会看在往日情分上试图袒护他,但诏书的签署,却需要通过三省的副署,而轮不到官家一意孤行。
一旦越过这条线,之前一直帮他暗行方便的寇准和李迪,都绝不会对此时而不利的。
陆辞固然不介意做好事不留名,但对牺牲式奉献还是敬谢不敏的。
现今的局面,虽放跑了李元昊这条真正的大鱼,也有打草惊蛇之嫌,意味着之后再难行刺,但纵其公然劫走朝廷命官的行径,无疑是一记狠狠打在宋廷脸上的耳光。
李元昊虽有些野心,也具备头脑,但对于宋廷真正无法容忍的高压线何在这点,还是了解得不足。
以往对远在汴京的宋廷而言,党项兵偶尔在边境上烧杀劫掠,滋扰平民,尚能靠不自近前、大可装聋作哑而容忍下去,甚至以宽厚的态度对待蛮夷引起的争端的话……
如今被冒犯的,却是奉了皇命去的堂堂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