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最后一点怀疑,随着姗姗来迟的记忆破灭后,他忽地往前一俯,任前额结结实实地磕在了白纸上。
——难怪初战沙场,就能技惊四座。
亏他还以为自己慧眼识珠,沙场淘金,当了回本会默默无闻的千里马的伯乐。
——却是今日才知晓,原来自己含辛茹苦养了好些时日的小狸奴,根本不是个简单角色啊!
作者有话要说: 几位歌妓至今仍未得知的是,导致她们翻车的最大原因,是把马屁拍在了马腿上……
狄青终于在陆辞这掉马啦!可喜可贺!
注释:
1.军法:
宋tai 祖时,规定“禁兵之衣长不得过膝;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只准穿褐色衣服,禁止穿黑衣。禁兵将士无故不得离开本班,每班轮派二人出营购物。军人不准赌博,违犯者,以违制论,徒二年,降低其名次。《武经总要》载录军事法规七十二条,主要涉及行军作战。内容有“漏军事或散号漏泄者,斩”;“临阵先退者,斩”;“临阵非主将命,辄离队先入者,斩”;“贼军去阵尚远,弓弩乱射者,斩”;“临阵弓弩已注箭而回顾者,斩”;“不服差遣者,斩”;“奸犯居人妇女,乃将妇女入营者,斩”;等等。[注释]关于禁兵逃亡,宋初规定逃亡满一天,斩。仁宗时,放宽至满三天。神宗熙宁五年(1072),改为月俸达五百文的禁兵,满七天,斩。南宋人王质列举当时军人“有斗伤之禁,有博戏之禁,有禽犬之禁,有巫卜之禁,有饮禁,有滥禁,有逃禁,有盗禁,有诡名之禁,有匿奸之禁,有敛财之禁,有弛艺之禁,有窃造军器之禁,有私传兵式之禁,有出法物之禁,有结义社之禁”。这些禁约自然还有许多条文。由此可知,宋朝的军法是相当严格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军政逐步腐败,有法而不行的情况也相当严重。(《两宋文化史》)
2.狄青戴青铜面具:
……狄青有的是胆气,主动请缨,承担大部队的先锋角色。每每交战,但见他披头散发地配上铜制面具,一马当先,驰射挥刀,勇猛出击,令对手望而生畏,无人敢挡。(《生逢宋代:北宋士林将坛说》)
第二百一十五章
意识到‘此狄青即是彼狄青’后,对这份后知后觉感到些许不可思议的陆辞,就不免多留意狄青几分。
前有范仲淹柳永滕子京,后有寇准晏殊宋仁宗,他都渐渐适应下来了。
又哪儿还能想到,身边竟还藏了个真人不露相的狄青?
……怪就怪念书时不用记狄青的人物生平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