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荣王府大火的主犯:
赵元俨府里的一个姓韩的侍婢偷了几个金镯子,怕主人发觉,就顺手放了一把大火烧光了荣王府的金库,想来个死无对证。可效果居然这样好,把大宋朝的国库也给毁了。
赵恒少见地残忍了一次,他勉强听从了王旦的劝告,就事论事,不株连他人(近百余人豁免逃生),连赵元俨也只是被削去节度使头衔,荣王降格成为“端王”,但从严法办了主犯韩氏。这个既贪又狠更蠢的女人被“诏断手足,示众三日,凌迟处死。”(《如果这是宋史2》)
3.四最:
宋宁宗朝时,文以善最标准考课县令,“四善’’继承了神宗时的“四善”,又对当时的“三最"进行了修改、补充,由“三最"变为了“四最”。增加了“养葬之最”其内容是;
一生齿之最;民籍增益,进丁入老,批注收落,不失真实。
二劝课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
三治事之最:狱讼无冤,催科不扰。
四养葬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赈恤贫困,不致流移,虽有流移,而能招诱复业,城野遗骸无不掩葬。
也就是说,陆辞所在的宋真宗朝还没有出来这么具体的考课标准,但因历史资料有限,我就还是挪用过来了。
现告诉你们,你们心里有数就好啦w
4.虽然跟本章无关,但还是忍不住提一下寇准跟丁谓之间是怎么结仇的——寇准在后期,的确是个四面树敌的疯子。
丁谓原本与寇准关系要好,并且,在真宗初期,寇准还屡次在宰相李沆面前推荐丁谓。而丁谓本人,也因寇准的推荐,而渐渐受到朝廷的重用,故而,丁谓也对寇准恭敬有加。
但是,这样的和谐关系却在一次宴会上被打破了。那日,汴京城外的一处楼馆里,笙歌艳舞,官复原职的寇准也兴致颇高,与人仅推杯换盏了几个来回就有了些醉意,同时还把一些菜汤弄到了自己的胡子上。
当时寇准浑然不觉。但是作为寇准的心腹,丁谓却看到了,丁谓便站到了寇准的身边,十分仔细地帮寇准弄干净。
这样的体贴,本是臣下之间一个表示关系亲密的小事。可寇准却不领情,当着众人的面,心直口快的寇准便嘲笑这个长相丑陋的丁谓:“参政乃国家重臣,怎么能为长官拂须呢。”言外之意是在讥讽丁谓溜须拍马。丁谓顿时羞得满面通红,从此对寇准怀恨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