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既然大毛家能卖,其他人也可不可以卖点猴版的出去?

当然可以了,只是按照国际惯例大家也都知道的哈;这种东西不是有钱就行,还需要付出其他的一些东西的。

像是某些方面的深度合作,又或者租赁一个不大的小岛和港口,让我们的大船可以稍微的停靠和补给一下。

总之,本次的事情虽然是一个事故,同样蕴含着一个巨大的机遇。

然后,问题的关键就来了。

不能老是拿着这么一台样品显摆,需要更多源源不断的产品,从手里拿出来才行。

那样一来的话,时间一长就会让其他人产生一些联想:是不是兔子和那个什么‘末日黎明’有勾结,就从对方的手里搞到这么一台。

对于这样的一个结果,完全是大佬们不想看到的。

所以问题到了最后,还是落到了z办公室的头上:不管如何的困难,都要从1号目标那里拿到全部的电池技术。

实在不行的话,签订一份长期的电池购货合同也行,先把这种事情顶过去再说。

只要能达到以上的目的,其他的事情都好说……

最终,顶着一个巨大的压力的黄逸之和宋远,那是为此商量了一个晚上的时间。

终于,在外面天色大亮的情况下,黄逸之对着自己的同僚说了起来:

“算了!一切等到1号目标那货休假结束了再说,反正大毛家的那个什么斯基特使过来,也能先忽悠上一段时间;不然了,现在还能去逼着他合作不成?

希望1号目标,这次休假不要太长时间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