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军!”
辉映的阳光之下,一支五万人的大军,脸色萧杀,踏着沉沉的脚步,往北山郡的方向,冷冷行军而去。
不少路人见到这等场面,皆是纷纷相让,还有的,在面向着这五万大军的时候,不知觉间脸色豪迈起来。
各个大国,都会有自己的精锐,不死不休的北燕,是五万烈云火骑。
而他们的赵国,则是十万的金甲大戟士。
踏踏踏。
阳光的照耀之下,面前的五万金甲大戟士,随着行军的动作,满身瑰丽如金,显得越发神采奕奕。
“加速行军!”
一个同样穿着金色虎铠的大将,骑在挂金甲的烈马上,语气之间,隐隐有着得意。
他叫司马绰,认真来说的话,算是司马默一手培养起来的皇室血亲。
带着十万金甲大戟士,不知打了多少场胜仗。即便是北燕的五万烈云火骑,以步对骑,也是浑然不惧。
这一次,他要带着五万的金甲大戟士,奔赴北山郡,遏制对面凤阳郡的叛军。
“小王爷,还差五十里,过了前方的草原之后,便到北山郡了。”有军参勒马回报。
“好。”司马绰露出笑容。
“我等到了北山郡,整个赵国的边境,应当无忧了。”
进攻或许还不好说,但以守城战而言,说句托大的话,金甲大戟士,还从未怕过任何人。
由于金甲厚实,五万的大戟士,并未骑马。但即便是步行,行军的速度,也堪称恐怖了。
军参拱着手,刚要再去前方。猛然间似乎听到了什么,整个人脸色一变。继而,仓皇地抬起了头,看着草原侧边,一大片黑压压的人影,急袭而来。
“小王爷,那是个甚?”
司马绰皱了皱眉,仰头望去,一下子也变得满脸凝重起来。他想不通,这里可是赵国的境内,为何会突然出现冲杀的敌军。
“火甲银枪!小王爷,是烈云火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