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为什么会晚了?”

“进了县兵, 可不会抓一群盗匪让你站着拿枪|刺,当靶子练,都是听到哪个地方有匪徒,直接给刀给枪,领你们去, 旧兵混杂着新兵,听号角声冲锋,不冲就是死,当逃兵要被判刑,一场下来,活着的就是好兵。”

这样子的事情,主簿看得多了,对着自己儿子说这段话时,竟也显得凉薄无情。

儿子与他冷冰冰的双目对视时,不由得抖了一下,一种受伤动物的本能令他低下头去,观看自己并不坚实的双臂。

就在刚才,正是这双略显瘦弱的臂膀,夹着长|枪将一个壮汉刺死。

……或许,他并不是不能做到?

短暂的害怕暂时退去后,便是一种杀匪的成就感,以及后知后觉的,留在林稚水手下似乎并非是无法忍受的事情——生活在近边境的县城里,伴随着时不时有人失踪,主簿的儿子可不是那些天真的以为这是个太平盛世的人,如同他爹说的那样……“阿爹,你说的对,那我还是留下来吧。”

现在能逃避,两年后的兵役总跑不掉了。

主簿欣慰地笑了,“好好学,他对县令大人说的话没有错,你好好学,两年后必能成为精兵。”

精兵,就代表着不会被随便派去当炮灰。

儿子用力点头。

这一次外出训练,令林稚水惊异的是,事后退出的人居然寥寥无几。

主簿的儿子笑着说:“师傅,你可别小瞧我们,我们识好歹的。哪怕去酒楼里应聘当洗碗工呢,有经验,洗得更快更干净的,被选中的几率也更大。”

若说之前他们只是为了钱,那一次意外的剿匪成果后,他们就敏锐意识到,这是一次往上爬的机会。

现在,他们是为了自己而训练。